4月3日,罗湖区召开区委八届第一百八十六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还听取八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2024年度巡察工作情况、八届区委巡察整改专项检查情况的综合报告,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由区委书记范德繁主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绿美罗湖生态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肃认真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切实将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对标省委巡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牢牢把握“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加强对各领域改革任务、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巡察中要注意归纳总结,研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推动巡察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自觉配合巡察工作开展,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结合实际,主动开展对照整改、自查自纠。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方式,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