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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全面强化重点车辆管理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1-08-31 11: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昨日通报,今年以来,我市已有141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同比2020年增加11人。交警部门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强化运输、工程等重点车辆管理。

  据介绍,2021年1月1日-8月29日,我市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899起,同比2020年减少190起,下降17.5%。死亡人数141人,受伤人数647人。经对事故分析,涉及环卫、工程运输、物流等各类货车等重点车辆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总死亡人数的51.09%,特别是8月份以来,涉及货车、摩电事故明显抬头,交通安全形势尤为严峻。

  “运输车辆仍然是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的主要风险,一些隐患问题存量还比较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冯新毅介绍,“大型、重型车辆右转视野盲区,行经路口未减速礼让、‘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仍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记者了解到,有的企业把挂靠的车辆作为资产入股后放任不管,有的企业名下的车辆或租借给无资质的企业经营,或与无资质的个人合作经营,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力度不足,动态监控形同虚设,致使驾驶人违法多发,文明、守法意识不高。

  同时,有的企业对名下车辆管理不善,保修、维护工作不到位,甚至为了多拉一些,私下加高加宽,换厢揭顶,非法改装,导致出现因制动、转向、轮胎、防护装置等机件不符合标准、安全设施不全等重大安全隐患引发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强调,重点运输行业企业,尤其是泥头车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加强内部安全教育,隐患整改要到位,交通管理措施落实要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到位,常态化工作要严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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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罚500元

  非法加装车篷的电动自行车,让市民走在路上唯恐避之不及。记者昨日获悉,深圳交警将对此类电动自行车加强整治力度,呼吁市民如已加装车篷应自觉拆除恢复原状,违反规定的路面查处将依法处罚款500元。

  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影响安全驾驶,发生伤亡事故的新闻屡见报端。“非常危险,尤其是在路上走,深圳很多人行道是和非机动车混行的,看见带车篷的都得躲着走,不小心就会被刮到,而且车篷位置往往就在我们头部、眼睛的位置。”市民郭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别再加装车篷了,怕晒就穿上防晒衣,怕雨就穿上雨衣,如已加装请自觉拆除车篷恢复原状,深圳交警将持续严查违法加装车篷电动车,违者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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