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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划蓝线保护水环境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22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我市继划定“生态控制线”保护生态环境之后,将再划一条“蓝线”保护水环境。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由市规划局和市水务局联合编制的《深圳市蓝线规划(2007—2020)》(简称《规划》)已初步完成,并从即日起在规划大厦一楼规划展厅公开展示。

  蓝线实现主要水体全覆盖

  规划专家介绍说,为加强城市管理,我市实施“五线”管理模式。它们分别是:绿线——加强对区域绿地和各类城市绿地的保护与管理;蓝线——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紫线——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黄线——加强对各类交通市政设施用地的控制与管理;橙线——加强对重大危险设施及其周边影响范围的控制与管理。

  《规划》提出,将河流、水库等水域及其附近的一定区域划定为蓝线范围,蓝线范围内禁止一系列开发建设行动,现有的违法建筑将于近期强制拆除。按照该规划,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主要河流、水库、水源工程等均被划入蓝线范围,总面积249.5平方公里(含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面积194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12.8%。

  蓝线内禁止开发建设

  《规划》提出,城市“蓝线”是全市城市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从事与蓝线规划要求不符的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范围;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从事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影响蓝线保护范围内设施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擅自建设与河道防洪滞洪、湿地保护、水源工程安全无关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对蓝线保护与控制构成破坏的活动。

  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在蓝线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设置阻碍行洪物体或围垦、种植阻碍行洪植物;堆放、倾倒余泥渣土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或阻碍行洪的物体;堆放、倾倒、掩埋或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清洗装储过油类或有毒物的车辆、容器等污染水质的物品。

  蓝线内违建近期强制拆除

  据调查,在本次划定的蓝线范围内,现状已有建筑物1632座,其中违法建筑164座,总占地面积约3.6公顷;合法建筑1468座,总占地面积约580公顷。

  《规划》提出,近期将对蓝线范围内的违建进行强制性拆除;对影响防洪、饮用水源安全的合法建筑,由政府组织进行补偿性拆除或改造。此外,有关部门还将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对合法的临时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对合法永久性建筑进行补偿性拆除;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合法永久性建筑,到地籍有效期末拆除。

  据表示,市民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www.szplan.gov.cn)了解详情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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