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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简化人才安居补贴申领手续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13-01-28 10: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由该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我市人才安居补贴申请手续,优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和人才申请补贴开辟绿色通道,申请人无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只需递交查验证明即可。

  去年12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前期“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程试点的基础上,启动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工作,市、区两级政府共安排约10亿元,约20万人才可享受安居租房补贴。

  根据工作需要,近日,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

  首先,租赁合同只需由试点企业住房专员或人才本人持租赁合同和身份证去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查验,无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可提交加盖租赁管理部门核查章和试点企业公章的租赁合同(或入住说明)。办理方式是:试点企业住房专员或人才本人持人才的房屋租赁合同(试点企业已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交申请;人才租住企业宿舍的,由住房专员统一提交试点企业出具的人才入住单位宿舍情况说明(一式两份)。租赁管理部门核验租住地址一致性后,当场在租赁合同(或入住说明)上加盖核查章(免费)。需进一步核实无法当场盖章的,出具受理回执。

  市住建局表示,该局在统一核查人才申请材料时,会将人才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市租赁办,市租赁办负责进行再次验证,以此来杜绝凭虚假租赁合同骗取住房补贴。

  其次,未婚的人才只需诚信填报婚姻情况,不需提交任何计生或婚姻证明文件。

  第三,人才自行上网获取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学历认定文件,学位认证材料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可取得结果,无需加急费用。

  第四,将租房补贴首次受理时间推迟到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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