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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海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17-04-27 09: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刘恩、高振怀、乔家华,秘书长石岗出席会议。副市长吴以环,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作为典型的移民城市,深圳人口结构倒挂,警力严重不足,辅警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去年9月,根据国务院相关意见,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深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如何将改革决定与立法决策相结合,以立法引领改革?《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应运而生。这是全国首部关于辅警的地方性法规,备受各界关注。市人大常委会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就收到各界意见3000多条。

  此次常委会议上,被称为深圳质量“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请“三审”,并有望获得通过。此次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议案,以及十五项法规修正案草案等。

 

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拟赋予辅警一定执法权

  深圳立法再有创新之举,全国首个关于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条例(草案)》最大的突破是赋予辅警一定执法权限。比如,在一名警察的带领下,辅警可参与110警情现场处警,甚至是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

  定位:辅警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由于一线警力不足,我国各地辅警数量增长迅速,深圳尤为典型。由于户籍与非户籍人口严重倒挂,我市万人民警数远低于全国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多年来,我市公安系统组建了多支辅警队伍,人数达3.8万人。这支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存在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正因如此,此项立法从一开始就受到社会强烈关注,各界期望其为全国辅警管理制度改革探路。

  《条例(草案)》将辅警的身份定位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市法制办工作人员在作说明时表示,此举具有积极意义,一来辅警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在经法定授权并取得执法证件后即可依法参与执法;二来可以强化公安机关的责任,对于辅警履职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公安机关也应当承担。

  突破:赋予辅警一定执法权限 

  《条例(草案)》最大的突破在于赋予辅警一定执法权限。其中,有八类警务工作辅警可以独立完成,具体包括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等。

  同时,《条例(草案)》将目前必须要由两名警察执行的部分权限变通为一名警察带领一名辅警即可执行。具体包括从事“110警情现场处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

  在给辅警授权的同时,《条例(草案)》对辅警执法也做出规范,明确规定从事执法工作的辅警应当取得执法证件,持证上岗。辅警不得从事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技术侦察、国内安全保卫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等国家禁止辅警从事的相关工作。

  招聘:辅警须有大专以上学历 

  《条例(草案)》严把辅警“入口”关,要求辅警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重点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这也意味着,此前公安机关所聘用的辅助人员不能无条件地直接转换为辅警。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征求意见时,公众普遍对提高辅警的入职门槛表示支持。不过,一个比较集中的意见是,对于退役军人和武警士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这些退役士官通常高中毕业就直接入伍,他们经过部队的锻炼,比较适合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不应因为学历将他们拒之门外。

  审议中,许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还应该建立起辅警的培训和退出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是严重违反纪律的辅警,应该解除聘用合同。

  建议:辅警执法不应突破“助手”定位 

  该不该赋予辅警执法权?这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引发巨大争议。反对者认为,此举突破了《人民警察法》等上位法,存在一定风险,应当谨慎。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在初审报告中表示,在国家严格控制公务员编制,深圳无法增加警力的情况下,通过立法适当赋予辅警一定执法权限,有利于缓解深圳警力不足的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是必要的。深圳新闻网发起的网络调查显示,85%的网友支持深圳辅警拥有一定执法权。

  不过,初审报告也认为,赋予辅警一定执法权的规定还需要规范和完善。首先,辅警在一名警察的带领下,可以协助从事部分警务工作,辅警执法不应突破“助手”定位;其次,辅警执法的“禁区”应该更大,除了根据《条例(草案)》禁止从事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等外,还应该禁止其从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也就是说,辅警不可以开出罚单。

  针对当前辅警存在的一些违规执法现象,初审报告还建议,应该明确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辅警履职的后果由其所在公安机关承担。因管理不到位发生严重问题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月底前供应“国六”汽柴油

  近年来,“深圳蓝”成为我市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特大以上城市中处于最好水平。今年,我市将对标国际一流采取系统措施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力争6月底前提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燃油。

  成效:去年灰霾天数为近24年最少

  报告显示,“十二五”以来,我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市环境投入近1200亿元,先后推出大气质量提升、城市绿化提升、治水提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以更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实现更有质量的稳定增长、更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以大气环境治理为例,去年我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国家标准优和良的天数共354天,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微克/立方米,灰霾天数比上年减少8天,为24年来最低水平。今年1至3月,PM2.5平均浓度33.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1.8微克/立方米,对比珠三角其他城市上升幅度最小。

  我市严格环境监管,“十二五”以来,全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万多宗,罚款金额5.47亿元。我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共3大类20项指标,有17项指标达到或者超过“十二五”目标值。3项未能完成的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其中最后一项目前已接近完成。

  挑战:水污染治理力度须进一步加大

  深圳经济总量大、人口多,再加上此前规划前瞻性不足等原因,环境方面仍然面临突出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深圳大小河流310条,去年我市河流水质恶化趋势得到了遏制,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在跨界河方面,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五个断面均处于超标状态。在黑臭水体方面,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36条(45段),全省最多。去年16条已初步实现不黑不臭,但水质尚不稳定。

  另一方面,大气治理遭遇“天花板”效应。由于治理边际成本提高,区域传输影响不可控等原因,大气质量进一步提升难度很大。臭氧问题逐步凸显,成为空气中首要污染物。

  此外,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土壤存在中度、重度污染情况,特别是电镀、线路板、铅酸畜电池、制革、印染等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较高。

  举措一:年内实现公交大巴全部纯电动化

  针对这些问题,我市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大气环境方面,力求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

  为此,我市将实施清洁柴油车计划,6月底前,禁止轻型柴油车新登记注册及转入,逐步实施异地柴油车限行政策;年底前,制定全市在用柴油车安装DPF(壁流式颗粒捕集器)推广方案和财政补贴政策。今年,我市还将实现公交大巴全部纯电动化,新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辆,力争6月底前提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燃油。

  举措二:今年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报告提出,要全力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今年要全面建立“河长制”,全面完成建成区36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跨界河断面水质要有明显改善。

  去年,我市建设污水管网超过1000公里,是上一年的3倍。今年管网建设再提速,达到1500公里。此外,我市还将实施污水处理厂提质工程,建成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改造8座水质净化厂,开工松岗二期、洪湖、布吉水质净化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标准。

  今年,我市还将启动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在主要“菜篮子”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行业企业周边设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市控点位,形成我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我市拟停止出租车牌照公开拍卖

  实施了20余年的出租车牌照“有偿使用、公开拍卖”制度将被叫停。昨天,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的议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994年《条例》颁布实施,是国内最早的出租小汽车行业管理地方性法规。20多年来,虽然经过四次修正,但《条例》许多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出租车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比如,出租车牌照“有偿使用、公开拍卖”制度就饱受争议,反对意见认为以拍卖方式配置经营权容易抬高牌照价格,导致出租车企业成本大幅上升。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下发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深圳实际,议案提出暂停适用“出租车营运牌照投放实行有偿使用、公开拍卖的方式”的条款。

  根据议案,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相悖的“出租车实行政府定价”,“出租车必须是排气量在1500毫升以上的新车”也暂停使用。这意味着,今后我市投放使用的出租车将不对排量作强制要求,出租车租费也将不再统一定价。

  据介绍,相关暂停使用的条款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前,我市将对《条例》进行修改,以适应我市出租车行业发展需要。

15项法规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今后,市民在办理房地产赠与,企业在办理股权转让时,“强制公证”将被取消,由此可省下大笔公证费用。昨天,我市15项法规修正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根据现行《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的规定,在办理房地产赠与、继承,以及企业产权、股权转让时,须办理公证。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公证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不少市民和企业吐槽负担较重。

  以房地产赠与为例,据查,房产登记事项中公证服务是根据标的进行收费,2013年前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2013年后则采取分档累计递减收费,平均下来比例在千分之七八左右。一套三百万元的房产,公证费就要两万多元。

  根据国务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相关决定,拟取消“股权转让公证或见证”、“房地产赠与公证”。据此,此次修正案草案作出相应修改,办理房地产赠与、继承,以及企业产权、股权转让等公证由强制变自选。

  此次修正的法规涉及环保、人力市场、土地监察、城市供水用水、会计师等。主要调整包括取消许可、备案、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职责调整,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比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我市拟取消临时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申报由审核改登记。又如,根据上位法的变化,我市拟修正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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