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邀请,印尼检察官研修班一行到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深圳)进行了检察业务交流研修。在研修期间,印尼检察官还与深圳出海企业座谈交流并建立起对话平台。他们点赞深圳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
研修班以中国印尼刑事检察制度比较为切入点,设有《改革开放与深圳实践》《中国检察机关的定位职责与刑事法律制度概述》等专题讲座,便于印尼检察官从历史和制度层面深入了解中国法治发展脉络。双方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家庭暴力犯罪、跨境电诈犯罪胁从犯认定等具体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印尼检察官分享了本国在上述问题的立法选择与司法实践,在交流互鉴中增进了对彼此法律制度的理解。
“双方讨论很热烈,结合案例,双方讨论了多个主题,大家建立了相互交流的互信渠道。”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朱家奕说,虽然两国法律制度不同,犯罪构成要件不同,但两国法律制度保护公平正义的要求是一致的。
据介绍,这次研修班首次增设我国出海企业与海外司法机关交流座谈环节,组织印尼检察官与出海印尼的深圳企业比亚迪等公司代表座谈交流,实现司法资源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印尼检察官介绍了当地税收、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比亚迪海外法务总监徐丽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过与印尼检察官面对面交流,进一步了解印尼的检察系统管理层级,以及印尼相关法律制度与国内的差异;印尼检察官介绍的有关税法、劳工纠纷等有关法律问题,对深圳企业出海印尼开拓市场、防范经营风险等都有参考借鉴作用。
研修期间,印尼检察官参访了深圳市检察院、前海检察院,实地了解前沿科技赋能检察工作的创新应用,以及海洋检察实践等,走访了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科技创新平台,实地感受大湾区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蓬勃景象和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在深圳,我们了解了中国有关检察制度知识,学习了中国同行关于检察工作、科技、机构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宝贵经验。希望进一步加强两国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合作关系。”印尼总检察院法律与国际关系局国际交流处处长吉朗·托法尼·索埃维托在总结发言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