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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施行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09 12: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提升非国有博物馆服务效能和办馆质量,助力博物馆之城建设,《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施行,有效期3年。《办法》通过构建“运行补贴+项目资助和奖励”双轮驱动的分级分类扶持体系,明确重点扶持体现改革开放、自然生态、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等主题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突出深圳城市文化特色。

  新《办法》将运行补贴、项目资助和奖励资金的比例优化为1:1,新增学术研究、藏品定级等支持方向,重点提升公共服务与核心业务类项目的支持比重。

  运行补贴方面,改为按博物馆定级和运行评估结果实行定额资助:对通过中国博物馆协会考核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年度考核通过后,分别给予每年最高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运行补贴;对实行免费开放的未定级博物馆,经区文物行政部门年度运行评估为优秀(优秀率不超过20%)和合格的,分别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15万元的补贴。

  项目资助和奖励方面,涵盖展览展示、社会教育活动、数字创意、学术研究、藏品定级等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五大方向。

  展览展示项目方面,每个原创性临时展览项目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每个博物馆每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个。每个出境展览项目最高可获40万元资助。获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的项目,最高可获300万元额外奖励。获评“广东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广东省最具创新力博物馆”等省级奖项的项目,最高可获10万元额外奖励。

  社会教育活动项目方面,每个项目最高可获2万元资助,每个博物馆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获评“全国文博社教精品案例或百项创新案例”的项目,最高可获1万元额外奖励。《办法》鼓励博物馆打造教育品牌,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校外教育基地的,每家基地每年最高可获3万元资助,每个博物馆申报教育基地项目不超过3个。申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博物馆,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申请资金资助。

  数字创意项目方面,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开发沉浸式文化场景体验、演艺新空间及融合示范项目。符合条件的博物馆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申请资金资助,同一项目升级换代不得重复申请。

  学术研究项目方面,发挥藏品优势,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理论及应用研究,并根据馆藏特色出版学术成果专著的(限省级以上出版社)博物馆,每家每年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藏品定级奖励项目方面,经省级以上文物鉴定机构认定为新增珍贵文物的,三级、二级、一级文物分别给予每件(套)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据悉,近年来,深圳全力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市备案博物馆达66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44家,占全市博物馆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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