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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修复协同发力 深圳筑牢城市“生态家底”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6-08-17 12: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专设“生态修复”章节,以国家立法搭建起系统完整的生态修复法治框架。近年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深圳市海洋发展局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保护和修复为亮点守护城市生态本底,贡献了一批深圳城市指数(UIS)“美丽”维度的生动案例。

  自2008年以来,深圳先行探索全生命周期修复路径,实施深圳湾滨海红树林湿地修复、凤塘河治理、鱼塘水鸟生境管理,建立适应性管理体系,形成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相关实践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社会资本的创新参与模式为生态修复注入活力,《生态环境法典》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活动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自2017年以来,由红树林基金会(MCF)筹措社会资本,开展深圳河入海口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采取“政府监督指导+公益组织运作+社会公众参与”多方协作模式,完成外来红树植物治理,持续恢复本土红树林,被自然资源部列为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典型案例。

  深圳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持续开展各类典型生态系统修复,建设“大美自然”。

  森林生态系统领域,我市依托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推动一批受损山体、退化林地修复,实施林分优化,引导本土优势树种回归,持续构建具有南亚热带特色的近自然地带性森林群落。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9%,森林蓄积量483.95万立方米。

  河湖生态系统领域,深圳深入开展深圳河、茅洲河、珠江口等流域提质攻坚行动,系统开展河湖生态修复治理。制定五大干流及大沙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实施公园内湖生态治理。河湖生态岸线占比达到65%,310条河流优良水体比例达90.1%,河流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三年保持100%,茅洲河、石岩河(石岩水库)入选中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海洋生态系统领域,我市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域海岛和陆海交错带的规划管控,系统推进大亚湾、大鹏湾、前海湾海堤生态化建设与砂质岸线整治提升。“十四五”期间累计修复岸线23公里,海岸带生态功能、景观风貌和防灾减灾能力协同提升,稳步推进红树林营造与修复,累计完成122.28公顷。

  生态保护修复的卓著成效,离不开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2022年11月,《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成为广东省首个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规划实施以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断完善规划传导和年度实施跟踪管理机制,推动6大类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任务有序开展。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施行,我市生态保护修复迎来法治化新阶段。深圳将持续深入实施生态修复规划,加快构建自然生态新空间,推动形成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价值转化一体的规划实施管理新路径,打造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得益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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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暨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启动

  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当天,以“‘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深圳市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暨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在宝安区湾区之眼启动。

  活动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主办,通过专家普法、案例分享、沉浸式互动市集等多元形式,正式拉开全市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序幕,全面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现场,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法典贯彻实施倡议书——“学法于心 践法于行 共建美丽深圳”,号召广大市民共同做法典的学习者、践行者、守护者和传播者。

  上午11时起,现场活动区人气渐旺,生态环境普法魔术表演率先登场,魔术师通过“让污水重新活过来”“让荒芜山野重新迎来生机”两个表演,巧妙传递法典知识。紧接着的“专家面对面讲法典”环节,专家围绕市民关心的身边环保问题,深入讲解法典中的民生条款与公众参与机制,互动提问气氛热烈,不少市民表示“原来法典离我们的生活这么近”。

  普法展示区集中展示了法典诞生历程、主要条款解读及深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实践,15个主题展位覆盖固废、噪声、水生态、核辐射、海洋保护、生物多样性、绿色循环等全领域,让市民流连忘返。

  接下来,全市还将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典宣传活动,推动法典精神走进千家万户,让“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美好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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