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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 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等三部法规获通过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10 12:1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7月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等三部特区法规获通过。会议还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参加会议,为新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系统总结我市在弘扬社会正气、守护公共安全方面的实践经验,适应城市治理的新形势,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着力破解“不敢救、不愿救”等现实问题,全方位为善行义举撑腰。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塘朗山梅林山银湖山保护与利用若干规定》,以“小切口”立法统筹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守护好城市中央“生态绿肺”,提升市民休闲游憩品质。会议还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更好衔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顶层设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经会议表决通过,罗育德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建锋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接受汤暑葵辞去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会议免去王晓东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作为本次常委会会议一项重要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设国际著名体育城市情况的报告,并针对该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开展满意度测评,绝大多数常委会委员对报告表示满意。

  会议批准深圳市2026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多部深圳经济特区法规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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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出台 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网上劝阻电信网络诈骗、当场揭穿碰瓷骗局、主动制止校园欺凌…… 今后,这些发生在网络空间和日常生活中的暖心善举,在深圳均可依法认定为见义勇为。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挺身而出的凡人善举更好撑起法治保护伞。

  扩容认定场景 新型社会义举纳入法治范畴

  深圳早在1997年便出台见义勇为专项条例。时隔近三十年修订出台全新条例,立足城市治理现代化发展新形势,系统性完善见义勇为认定、奖励、权益保障全链条制度,补齐原有制度短板,有效破除群众行善的后顾之忧。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见义勇为行为场景愈发丰富多元,早已突破传统线下抢险救人、制止暴力的固有范畴。本次立法最大创新亮点,是在国内率先将网络止诈、制止校园欺凌、揭穿碰瓷骗局等新型义举,正式纳入见义勇为法定认定范围,让新时代善意助人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评。

  《条例》建立申报、举荐、主动确认并行的认定机制,优化申报和举荐办理规则,常规申报、举荐时限为事发之日起六个月;针对当事人受伤救治、取证困难等特殊情形,认定时限最长可放宽至三年。我市设立市、区两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依托公安机关规范开展申报、核查、公示、复核全流程工作,以严谨程序公正对待每一份善意。

  构建闭环保障 从救治安居多维度礼遇好人

  见义勇为者受伤救治费用如何解决、误工损失如何弥补、家庭遇困如何帮扶?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现实难题,《条例》搭建起从救治到安居、从个人到家庭的全方位保障体系,为见义勇为者兜底。

  《条例》明确,医疗机构须为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开通急救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先救治、后收费原则。若侵权人逃逸或拒不承担医疗费用,相关救治费用可从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先行垫付,后续由职能部门依法向侵权人追偿。同时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见义勇为负伤休养,克扣其工资或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行善者合法劳动权益。

  在民生保障方面,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依规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其获得的奖励金、抚恤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其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读公办幼儿园、就近安排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可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申领住房租赁补贴。此外,见义勇为人员自主创业可享受证照办理便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凭相关证书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免费游览政府投资景区。

  我市建立多层次多元激励体系,市、区政府可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通报嘉奖、发放专项奖金,事迹突出者可按程序申报省级荣誉称号。同时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各界及用人单位开展表彰慰问,营造崇德向善、见义敢为的社会氛围。

  针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遭受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网络暴力等行为,《条例》明确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守护英雄名誉,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

  打通异地保障 严打造假筑牢制度底线

  《条例》还明确跨区域见义勇为待遇参照机制,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在特区外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可按照本条例享受奖励与优抚待遇;外地相关保障标准低于深圳的,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核准后,由本市补齐差额,让异地善举同样享受深圳暖心保障。

  褒扬见义勇为既要正向激励,更要刚性约束筑牢防护屏障。针对社会热议的捏造事迹骗取见义勇为荣誉、冒领奖金抚恤金等行为,《条例》明确一经查实即刻撤销认定、追回所有奖励,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

深圳为塘朗山梅林山银湖山立法 以刚性保护准则守牢这片城市中央生态绿肺


鲲鹏径一号桥。 

  深圳备受关注的鲲鹏径一号野生动物生态廊桥创新实践,正式以经济特区立法形式固化下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塘朗山梅林山银湖山保护与利用若干规定》,为这片城市中央生态绿肺立下刚性保护准则,在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市民进山休闲游憩的合法权益。

  三山范围内项目在规划建设中同步设置野生动物通道

  塘朗山、梅林山、银湖山(下称“三山”)横跨南山、福田、罗湖、龙岗、龙华五区,是深圳中心城区关键生态屏障,区域内栖息猕猴、豹猫、黑鸢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有仙湖苏铁、桫椤、金毛狗蕨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伴随城市发展提速,三山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日渐凸显。本次立法统筹生态安全、城市发展与民生需求,力求为超大城市生态空间可持续发展打造示范样本。

  过往道路、管线等线性工程建设,可能割裂连片山林,将野生动物栖息地分割为零散的生态孤岛。本次立法一大亮点,便是把鲲鹏径一号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的成熟实践上升为法定要求。法规明确,三山范围内确无法避让的线性工程项目,优先采用隧道穿越、空中跨越等无害化建设方式;因线性工程穿越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割裂的,应当在规划建设中同步设置野生动物通道。

  法规明确在三山范围内建设山体俯瞰点,应在充分评估对山体风貌和城市景观影响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设计标准,依托自然地形布局,充分衔接远足径体系,相关景观设施应当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三山自然资源开展常态化调查监测

  三山是中心城区稀缺的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不少市民登山时出于善意投喂、放生野生动物,却暗藏多重生态风险:长期人工投喂会改变野生动物自主觅食习性,加剧人畜冲突隐患;盲目放生外来物种,会挤占本土动植物生存空间,破坏区域原生生态平衡。为此,法规明确禁止擅自投喂、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并要求三山管理单位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设置禁止标识、组织自然教育活动等方式,向公众告知擅自投喂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普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为全方位守护区域生物多样性,法规压实相关部门管护职责,要求对三山自然资源开展常态化调查监测,建立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珍稀濒危植物设立专属监测档案;对栖息地退化、生存繁衍面临威胁的物种,通过建设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实施迁地保护等方式开展抢救性保护;针对种群数量超出环境承载力的物种,在依法审批前提下实施迁地安置、适度猎捕等科学化管控,守住区域生态平衡底线。

  完善服务供给提升游憩体验

  立足市民亲近自然、休闲游憩的民生需求,法规在严格限制三山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的同时,多措并举完善山林公共服务供给。授权三山管理单位联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培育多元生态保护利用新业态,依托山林自然资源与历史人文底蕴,常态化开展自然科普、历史文化宣讲等公益宣教活动。远足步道设置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串联现有观景点、成熟登山线路与外围生态廊道,持续提升山林游览通达性。相关部门要统筹完善全域导览标识体系,合理布设安全防护、环卫、应急救护、物资补给等配套设施。

  针对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引发的安全事故,法规作出约束性规定:三山各类危险区域须设置不影响野生动物正常通行的隔离警示设施,游客若擅自闯入管控区域遇险,需自行承担救援相关费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登山、安全游园、依规游览。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暑葵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汤暑葵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汤暑葵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二七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情况的报告。鉴于辛杰向其选举单位提出辞去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被选举单位接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辛杰的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58名。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9日

第二二八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表决通过:

  任命:

  罗育德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何建锋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晓东的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9日

第二二九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表决通过:

  任命:

  曹勇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钟华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免去:

  卞飞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史仲凯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珠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俞红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莹莹、陈明亮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哲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9日

第二三〇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表决通过:

  任命:

  王斌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若平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黄薇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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