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市政协围绕《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召开专题立法协商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市政协主席林洁出席会议。
今年4月,市委将《条例》交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随后,市政协组织开展调研座谈会6场,深入企业、园区直接听取中小企业的声音。市区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咨询委员、专家、各民主党派踊跃参与,共提交书面材料62份,提出意见建议104条。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就《条例》作立法说明,市政协社法民宗委负责同志作主旨发言,12名市区政协委员、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委员、专家、民主党派代表就《条例》增强法规刚性约束、规范涉企执法、强化账款拖欠治理、政府采购公平参与、创新金融服务等内容建言献策,50名委员、专家提交了书面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同志作现场回应。
戴运龙向市政协及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人大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要充分用好立法协商成果,提升法规修订质量;要共同抓好《条例》实施监督,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保护企业权益、激发企业活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做深做实立法协商,持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希望市政协和委员、专家继续关心支持人大立法工作,多献务实良策,推动深圳建设好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林洁表示,要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协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要以调研察实情、以协商聚共识,助力《条例》进一步完善。市政协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开展立法协商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凝聚各界智慧,深化拓展市政协立法协商制度成果,为深圳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政协智慧力量。
市政协领导姜建军、邝兵、杨修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