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6 12: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支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加强创业补贴、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健全信用修复机制……5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出九条务实举措为全市百万个体工商户赋能,持续激活城市个体经济活力。

  创业有补贴 转型可减负

  个体工商户是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涵养城市烟火气、稳定就业基本盘的重要力量。截至2026年4月,深圳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163.5万户,占全市登记在册经营主体总量的35.43%,按个体工商户户均从业人员2.68人计算,带动就业约438万人。《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固化深圳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精准破解行业痛点、发展堵点,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聚焦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中的成本压力和发展需求,《决定》打出精准有效的扶持组合拳。创业扶持方面,对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居民等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创办个体工商户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初创补贴、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稳定的政策红利降低创业成本、提振创业信心。

  针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决定》明确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可依规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对自转型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申请的企业,可以适当简化相关证明材料,有效降低转型制度性成本,助力小微主体平稳升级、良性发展。

  当前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短视频带货已成小微商户拓客增收的主流渠道。《决定》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线上平台加强流量扶持、数字化运营赋能,引导商户用好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拓宽经营渠道。

  健全维权救济机制 优化信用修复服务

  个体工商户作为重要市场主体,其合法权益保护是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决定》健全维权救济机制,支持公共法律服务进大型专业市场、商业聚集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或指引。

  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强烈的信用修复流程比较繁琐的问题,《决定》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制度,简化信用修复程序和申请材料,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

  推行“无事不扰”监管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决定》固化深圳成熟的“无事不扰”柔性监管模式,要求在不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监管领域,将个体工商户可自主规范管理或者已经实现非现场监管的事项,纳入“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减少对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

  在优化政务服务与市场环境建设方面,《决定》要求持续清理妨碍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配合推进反垄断监管,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托“深i企”搭建统一权威政策发布机制,市、区两级涉及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由该平台统一发布,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决定》还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台配套实施方案。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