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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建机械式停车场可申请补贴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24 12: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机械式停车场(库)已成为缓解停车难题的重要补充。 

  建设机械式停车场,是缓解市中心、老城区“停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等多部门,正式出台并实施《深圳市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新政旨在突破超大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瓶颈,助力我市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推动机械式停车行业稳步发展。

  “库内加装”和“地上新建”审批流程均简化

  《管理办法》明确机械式停车场(库)项目划分为建筑工程类和机械设备安装类两大类别,并针对不同建设模式实施差异化管理。在建筑工程类中,符合特定条件的“库内加装”及“地上新建”两类项目,是此次新政重点支持的对象,在审批流程上将简化。

  今后,上述两类项目在经过区政府组织咨询论证并通过后,可免于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事项,跟过去相比,审批流程上大大简化,有利于带动这类停车场的建设。

  多项激励措施鼓励企业投资建设

  为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机械式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出台了多项激励措施。一是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财政补贴政策,优先支持停车资源紧缺的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区域建设项目。二是运营管理单位还可依法设置商业广告,在保障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经营性收入来源。三是因土地整备、城市更新或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政府将依法对投资主体给予合理补偿。

  针对机械式停车场(库)的建设管理,《管理办法》还构建了一整套覆盖建设全流程的监管体系。如:项目开工前,须依法向有关部门申办施工许可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开展竣工验收,完成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前还需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同时,项目涉嫌违法建设的,将由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停车场运营期限可申请延长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特定情形机械式停车场(库)的运营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期限或约定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此次新政明确,运营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申报主体可提前申请延长运营年限,提交安全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延续;提前收回土地的依法将予以补偿。这一机制既保障了短期停车的供给,也避免了永久性改变土地用途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土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区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表示,同时还将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跟踪,推动更多机械式停车场(库)项目落地建设,切实缓解深圳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区域停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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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设大型车位”写入新政

  机械车位小,车辆停不进、剐蹭风险高,许多新能源车车主面对机械车位时的共同感受是:不敢停。

  《深圳市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提到:“为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机械式停车场(库)项目宜设置一定比例大型、特大型、超大型乘用车停车位。”这意味着机械车位建设将适配新能源车车型。

  据了解,现行机械立体车库执行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自2015年实施后未进行修订。近年来,车辆已向大型化、新能源化转变,既有行业标准在空间规格、承重参数等核心指标上,已难以匹配当前汽车产业发展需求。据悉,多数机械车位设计宽度仅1.85米,而当前主流车型宽度普遍超过1.9米,根本无法安全停放。

  深圳市物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杨志敏介绍,如果强制作出统一比例规定,可能会造成资源浪费。地下车库内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亦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管理办法》对于为新能源车辆设置一定车位比例的要求使用“宜”字,意在引导、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深圳市停车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毅认为,管理办法出台后,新建机械式停车场(库)应当在规划阶段就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车型结构。而存量老旧机械车库改造应进一步细分,“该拆的拆,该改的改,闲置弃用就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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