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动态

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容错空间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11 12: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广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3月10日,广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个人破产法等话题积极建言。

  加大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保护推动形成“专利群”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对人工智能的规范发展着墨颇深,明确提出:“促进人工智能规范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容错’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鹏城实验室主任高文在发言时表示,目前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申请量已超越美国,但在核心专利方面仍未形成“专利群”的集群优势。他建议进一步加大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利保护力度,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与激励机制,优化审查绿色通道,缩短授权周期,健全保护引导机制,分领域制定差异化的保护与发展策略。

  高文说,产业的竞争本质是企业的竞争,专利只有通过企业转化为产品和应用,才能真正形成市场竞争力。现在申请的专利有很大一部分在高校,应让它们尽量转到企业去。

  他指出,许多硬科技项目团队优秀、技术领先,科研成果转化的突出堵点在于缺乏适配资本的支持,基本上都是倒在产业化的“最初一公里”。他建议,进一步发展专利质押融资,优化股权投资中风险投资的合理机制,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容错空间。

  对于平衡好资本投资人与知识产权投资人的关系,高文提出了3点建议:一是在司法裁判中适度体现对科技创新的包容与支持,依法限制过于严苛的风险投资条款,在司法解释中增加包容性条款。二是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创业投资的高容错与免责机制。三是在公司法中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引入可转换优先股的机制。

  推进个人破产制度全国统一立法

  结合多年来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践成果,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委会主委常巨平呼吁制定全国统一个人破产法,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平等法律救济,进一步优化全国营商环境。

  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获通过,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并稳步前行,浙江、江苏等地也开展了相关探索。常巨平认为,尽管各地个人破产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跨区域配合时往往遭遇问题。这些问题仅靠地方试点无法根本解决,唯有通过全国统一立法,才能破解地域壁垒、统一适用标准,完善配套机制。

  常巨平认为,加快推进个人破产制度全国统一立法,既是推广深圳等地试点经验、填补法律空白的重要举措,也能激发全国创新创业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统一立法可解决各地标准不一问题,扩大制度覆盖面;同时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明确金融机构权利义务,鼓励其参与个人破产程序。此外,他还建议推动完善个人财产登记、信用共享、管理人等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与联动机制,保障制度有效运行。

  最高法点赞广东创新发展和深圳先行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到会听取意见,在发言时点赞广东创新发展和深圳先行探索。

  “广东是全国创新发展的前沿,是发动机。”他用一组数据点赞广东司法实践:去年结案数占全国近1/10;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约占全国1/4;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数约占全国法院1/3。

  张军特别提及,在深圳中院研发的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基础上,吸纳其他地方研发成果的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正在全国23个中院基层院试点运行,“效果非常好”。

  2024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线运行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标志着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正式启用。去年,迭代升级的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覆盖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领域,形成深度应用格局。张军说,“系统上线后,审判的质量效率明显提高”。

  张军还提到,深圳破产案件审判也走在全国前列,“前年和今年,深圳分别有两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引用:一个是前年的破产重整案例,另一个是今年的个人破产清算案例。”

  据悉,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条例实施后,呼某案是深圳中院裁定的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经过4年考察期,他未清偿的百万元债务获得免除,实现经济“重生”。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