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5周年之际,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深圳进一步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若干措施》。这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的首份国家部委支持深圳深化改革文件,也是自然资源部给予深圳首份城市空间治理综合改革方案。
9月4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优化提升五大空间,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产耀东说,《若干措施》体现自然资源部对深圳的信任与厚爱,赋予深圳“经济大市挑大梁”责任与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先锋使命,以前瞻引领、系统集成的超大城市空间治理综合改革方案,对破解超大城市发展难题、提升空间要素保障能力、增强优势地区发展动能、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若干措施》提出20条改革举措,重点优化提升自然生态空间、存量土地空间、海洋经济空间、数字智慧空间和区域协同空间等“五大空间”,牵引推动空间治理向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精细智慧、安全韧性、一体融合加速转型,助力深圳加快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具体策略中,精细治理自然生态空间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高标准安全,夯实城市绿色安全底色;创新激活海洋经济空间聚焦海洋强国战略,通过做优做强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资源利用、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新突破;集约利用存量土地空间聚力内涵式发展,统筹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提升发展集约度和综合承载力;创新打造数字智慧空间,加快数智化转型,释放空间数据的新型生产要素价值,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一体构建区域协同空间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布局、促联通、谋发展。
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复制推广更多“深圳经验”
产耀东介绍,深圳已印发全市工作方案,建立部市、部门、市区三级协同机制,确保各项改革蹄疾步稳。同时创新构建“实施-评估-转化-推广”闭环体系,推动更多“深圳经验”全国复制推广。
深圳市委改革办副主任孙华明表示,将重点做好“三个加强”。加强部省市联动,用足用好改革机制,争取更多支持;加强统筹调度,将《若干措施》与《意见》任务一体推进,压实责任、跟踪进展、督查问效、抓好落实;加强总结推广,延续“制度+案例”模式,争取更多改革创举在全国推广,发挥好试点示范作用。
《若干措施》首项任务:建好用好国际红树林中心
作为《若干措施》首项任务,建好用好国际红树林中心取得重要进展。
据国际红树林中心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鲍达明介绍,中心已吸引津巴布韦、苏丹等20个意向成员国,《成立协定》生效在即,首次理事会会议即将召开。深圳作为继北京、上海后第三个拥有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的城市,在人员、场地、资金、国际交流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
该中心将推动形成更多国际共识与行动,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吸引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入,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国际行动,搭建全球红树林宣传教育合作平台,建立知识共享与技术转移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深圳成为全球红树林湿地保护的资金枢纽、知识枢纽和行动协调中心。
推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联合香港打造世界一流双城都市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孔繁昌表示,该局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和要素支撑保障作用,加快探索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主要举措包括:
构建一体化空间格局,联合香港开展2050+城市发展愿景研究,高水平规划建设前海、河套等重大平台,打造世界一流双城都市区,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打造安全宜居之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筑牢安全韧性防线,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
厚植自然生态底色,以国际红树林中心为牵引,实施“红树林+”行动,纵深推进山海连城绿美生态建设;
推动内涵集约发展,重构存量土地再开发体系,推进集中连片区域开发建设,创新立体复合利用和存量建筑功能转换路径;
激活蓝色经济动能,发展海工装备、邮轮游艇等产业,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构建深圳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创新空间智慧治理,拓展“空间+AI”多元应用场景,支撑低空经济、智能无人体系,加快打造“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
《若干措施》十大亮点
1 支持深圳建好用好国际红树林中心,积极承办国际性活动,将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成为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美丽中国建设成就、推动全球红树林保护、服务国家外交的重要平台。
2 支持深圳建设国土空间地质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实验室,建立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3 支持深圳相关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作为项目牵头和承担单位参与深海领域相关重大科技专项和海洋领域重点研发专项,开展海洋领域科技攻关。部市共建部级和国家级深海采矿创新平台,适时授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
4 支持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属优势创新力量加强在深布局,推动部属单位开放产业化应用场景、共享科技基础设施资源。支持深圳高标准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高质量建设国家一流海洋博物馆。
5 支持深圳实施规划期建设用地总量管控模式,单列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研究扩大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存量土地集约利用等挂钩长效机制。
6 支持深圳深化土地混合开发和立体利用,建立土地用途兼容性正负面清单,创新既有非居住建筑用途转换实施路径,深化三维地籍试点改革,推进地下空间利用地方立法。
7 支持深圳以实景三维为时空基底,打造涵盖“空中、地面、地下、海洋”的城市四维时空数字底座,探索拓展人工智能在国土空间领域应用场景。
8 支持深圳将低空等自然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建设低空数字空域网格图,编制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天空之城”。
9 支持深圳与香港建立健全2050+城市发展愿景交流合作机制,深化规划衔接、设施连接、生态保护、海洋发展等多领域协作,携手打造世界一流双城都市区。
10 支持深圳联合中山编制实施一体化空间协同规划,联合东莞、惠州编制深圳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创新“飞地”发展模式,优化拓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城镇开发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