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全市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暨进一步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在光明区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及全国、全省现场会精神,对推进深圳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效能作出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礼卫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力量,定位更加明确、力量不断加强、阵地持续巩固、功能日益凸显。目前,全市11个区级综治中心全部挂牌成立,78个街道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现场会部署要求,以光明区综治中心为样板,到今年5月底,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到今年底,按照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层级功能定位、治安风险防控七个方面规范化目标,基本完成全市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会议强调,要以全市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暨进一步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召开为契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坚持目标导向、法治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一个标准推进,逐项压茬推进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要强化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推动资源整合、要素集合、力量聚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综治中心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认可度,让群众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综治中心、便捷找到综治中心、真正解决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