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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4-05-16 11:4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5月15日是全国低碳日,当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8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市等39个市(区)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

  此次纳入试点的39个市(区)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通州区、延庆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上海市崇明区,江苏省扬州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曲靖市等,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具有代表性,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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