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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年度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发布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28 12:3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2023年度广东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和10项“基层改革创新举措”。“十大事件”重点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反映广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率、服务水平和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香港相关部门发布知识产权十六条措施,协同打造知识产权创新高地”入选“基层改革创新举措”。

  “十大事件”包括:广东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30万件,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2023年广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突破2300亿元,“倍增计划”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广东建立知识产权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信用监管机制;广东检察机关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激励企业创新;海关“龙腾行动”护航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扬帆出海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广东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1.79万件,同比增长21.91%,这是自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统计以来,连续4年保持全国首位。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5.11件,较2021年底增加4.55件,位居全国第三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3件,14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明专利授权量居全国首位。

  2023年,广东专利和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2306.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27.01%,同比增长137.8%,有效缓解4400余家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粤港澳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上线,汇总全球1.66亿条专利数据和9400多万件商标等数据,建设88个重点产业、行业专利数据库,免费供大湾区创新主体查询和检索。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香港相关部门发布知识产权十六条措施,协同打造知识产权创新高地,成为此次发布的“基层改革创新举措”之一。此举助力全面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香港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建设、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合作高地建设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前海管理局还推动深港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成立全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个跨境知识产权联盟——深港知识产权运营联盟;支持深圳国际仲裁院积极吸纳28名香港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员参与深港知识产权案件仲裁;前海国际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落地运营,建立国际化专利转让许可和技术转移孵化服务平台,上架可交易专利超过17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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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深圳版权金奖”颁奖典礼举行

第十一届“深圳版权金奖”颁奖典礼现场,获奖单位代表及获奖个人上台领奖。 

  4月26日上午,第十一届“深圳版权金奖”颁奖典礼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此次盛会由深圳市版权协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联合主办,旨在表彰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展现深圳在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决心与成果,进一步助力深圳“20+8”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据悉,本届“深圳版权金奖”共颁发5大类27个奖项,涵盖版权作品、版权运用、版权保护、优秀版权经理人和年度版权登记领衔等多个方面,表彰在2022-2023年度版权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版权作品金奖”共评选出10部杰出作品,包含了动画、漫画、音乐、文字、电视节目乃至机器人等多元形式,展现了深圳在文化创意领域的卓越水平。

  其中,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出品的《熊出没·伴我“熊芯”》,以其独特的科幻想象和深刻的情感表达,赢得了广大观众的喜爱,创造了海内外多项行业纪录。影片还被译制10多种语言在20多个国家影院相继播映,国际好评不断。

  深圳音乐人王麦子的原创民谣歌曲《白石洲》。用音乐讲述了深圳故事,让人们在歌声中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魅力与温度。歌曲自发布以来,在各大音乐平台广泛传播,成为现象级城市民谣音乐作品。

  深圳报业集团创作的一组庆祝舞剧《咏春》百场演出的手绘漫画作品,也获得了版权作品金奖。漫画以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为背景,结合岭南特色和城市建筑,展现了舞剧《咏春》的全国巡演足迹,不仅成为舞剧《咏春》对外宣传的一张亮丽名片,更是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展现的成功尝试,通过国际化叙事手法,将优秀的文化作品推向更广阔的舞台。此外,由深圳市政协文化文史委、深圳晚报社联合创作的第四季《深圳口述史》获得版权作品金奖。

  在本届“深圳版权金奖”的获奖作品中,技术创新同样占据重要位置。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贝拉机器人BellaBot(一)是一款创新型送餐机器人,以其独特的仿生设计和猫为原型的外观获得广泛认可。自上市以来,它不仅在国内外媒体中获得广泛报道,还因其创新设计和实用性获得多项大奖,成为餐饮配送领域的热门产品。

  深圳市版权协会副会长陈彦表示,“深圳版权金奖”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彰显深圳在版权领域的成就,更体现深圳正逐步构建起一个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保护版权的良好环境。这样的良好氛围,为深圳“20+8”产业集群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也为这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网帖热评也有著作权? 未经许可非合理使用热评构成侵权

  随着社交网络的发达,网络评论区常常“金句频出”,热评内容是否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认为案涉网帖热评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判定未经许可非合理使用热评的公司构成侵权。

  2013年11月,王某在浏览知乎网站时,看到网友抛出一个问题帖:“为什么可口可乐旗下的果汁品牌‘酷儿’销声匿迹了?”王某凭着自己的见解,从该饮料的市场定位、市场分布、市场占有率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出其品牌营销的路线与优势,针对性对网友提问进行了回复。该段文字回复约560字,虽较为简单,但逻辑清晰,文字结构相对完整,文字内容体现了作者的个人思考与独特观点,因此该条回答得到“333个赞同”。2022年,王某将其发表在知乎平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授权给A公司,授权作品中包含上述问题帖的评论。

  某天,A公司发现,B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那些在大众视野中渐渐淡去的饮料品牌——以酷儿为例》,该文章全文约1550字,文字主体内容中完整引用了王某的评论,文章尾部标注信息来源:百度百科、知乎。

  A公司认为B公司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判令B公司承担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与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B公司则辩称,其对A公司诉请保护内容的使用属于适当引用、合理使用。

  案涉“你问我答”内容能否认定为文字作品?B公司使用“你问我答”的内容是否侵权?承办法官表示,关于问题的回复内容,体现了作者对于特定问题的认识和见解,形成了不同于他人的独创性的思考与表达,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

  B公司在其新媒体平台上发表的被诉侵权文章中,完整引用案涉文字作品,且篇幅占比超过30%,不宜认定为“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其次,结合B公司的业务范围与经营性质,其主张的公益性、普法性、非商业性使用理据不足。最后,B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微信公众号上引用案涉文字作品,使得公众可根据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信息网络以下载、浏览等方式获得该作品。

  综上,法院认定B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案涉文字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综合考虑案涉文字作品的文学价值与市场价值,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危害后果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酌情判定B公司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0元。

大湾区版权服务洽商大会在深开幕

  4月26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导,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版权协会主办,前域文化展览(深圳)有限公司承办的大湾区版权服务洽商大会(以下简称“版洽会”)在深圳会展中心开幕。版洽会为期3天。

  开幕当天,第十届深圳国际IP授权产业博览会作为版洽会核心组成活动同期在深圳会展中心开展,吸引了中、日、韩等各国文创、玩具、衍生品、家居等版权下游产业展商参展,版权洽商活跃、交易火爆。

  版洽会期间,深圳IP设计周系列论坛、版权洽商服务对接会等多项精彩主题活动还将陆续在深圳会展中心开展。

  据悉,本次大湾区版洽会为首届版权服务洽商大会,通过展会和主题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搭建版权交易平台。展会及主题活动内容覆盖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聚焦版权创作成果,汇聚版权上下游资源,洽商版权价值转化和运用,活跃版权交易,优化版权产业生态,有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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