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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成市容环境治理责任单元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02 11: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日,全市“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和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推进会召开。会议总结了2023年“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并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24年在全市74个街道全面推进“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容环境治理具有“全时段”“全区域”“全民性”特点,是一项最日常、最基础、最持续的基层工作,要打造一流的市容环境品质就必须坚持工作扎根基层、治理依托基层、服务围绕基层,“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是夯实市容环境治理基层基础的有效路径。

  从去年的试点情况来看,通过实施“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市容环境基层治理体系,将相关人员、设备等管理资源集中下沉至社区,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权责对等,充分发挥社区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可以有效将市容环境治理融入社区日常工作,使管理重心更加下移,真正打通市容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

  接下来,各街道全面落实“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各项措施,以社区层面为重点,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三端有效融合。将社区作为街道开展市容环境治理的责任单元、“城市管家”提供市容环境治理服务的运维单元、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容环境治理的行动单元,赋予社区党委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开展市容环境治理的职责权限。

  具体而言,在市场端,要全面实施“城市管家”综合运维模式,强化“城市管家”招标及履约监管,提升“城市管家”精细化服务水平。在政府端,要科学划分街区,整合街道管理力量下沉社区(街区),搭建街道、社区(街区)市容环境治理综合平台,实行街区精细化闭环管理。在社会端,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容环境治理,多维度探索市容环境品质提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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