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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规划体系 构建“美丽大鹏”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14-01-20 09:3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过一年多的数据收集、实地调研、科学论证,作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技术支撑的规划体系取得重大突破。1月17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环境保护部等单位的10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规划》评审。

  据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刘燕介绍,《规划》由9个总体研究报告和12个专题研究报告组成,系统地构建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并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五大体系角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成果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指导和技术支撑,有关成果的实施对促进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评审专家组认为,《规划》准确判断了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形势,系统分析了存在的关键问题。《规划》的创新之处是从宏观上对大鹏新区实施了主体功能区划,并提出了基于主体功能区划的发展要求,为新区生态红线保护,科学区划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规划》创新性地将“环境质量反降级”理论引入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鲜明的大鹏特色和创新性。通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环境容量设计、生态文明考核、双中心绿色交通模式等一系列反降级机制保障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2012年12月,大鹏新区、市人居环境委、中国环科院、深圳环科院协商确定了开展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并成立课题组。课题组先后走访有关部门收集各类文件资料、科研成果100多份;对大鹏重点区域、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以及重点污染源等进行考察;对比国际一流岛屿(巴厘岛、济州岛、香港)发展模式,并提出借鉴对策;选取64条河流17个代表性采样断面进行水生态调查;召开专家咨询会及内部研讨会10余次,最终形成规划文本、研究报告、“9+12”专题报告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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