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政府部门“一把手”获任命
9月30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3名政府部门“一把手”获任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毅主持新获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决定任命黄哲为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商澎涛为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顾东忠为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局长。会议同时免去熊瑛的深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张悦华的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系列人事任命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毛伍元、陈庆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毛伍元、陈庆澜辞去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五七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表决通过:
任命:
陈昱宇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扬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侯君荣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卢旭阳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五八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黄哲为深圳市民政局局长;
商澎涛为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顾东忠为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局长。
决定免去:
熊瑛的深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悦华的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五九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表决通过:
免去:
刘原枫的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六〇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表决通过:
免去:
叶青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启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庭长职务;
袁钰钟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蔡雪燕、陈凯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六一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表决通过:
免去:
林雄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爱军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