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成立以来,发展和财政局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经费保障力度,为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持。
一是强化预算保障。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及时足额将生态保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新区成立以来年累计安排生态城建局、城管水务局部门预算2.07亿元,主要用于垃圾减量分类、节能环保等支出。
二是设立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新区成立以来累计安排生态保护专项资金9,108.8万元,主要用于薇甘菊防治、自然资产核算数据采集等支出。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让更多转移支付落到新区。经新区积极争取,市财政每年安排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原居民每人每月1000元)约1.86亿元,新区成立以来共计安排7.44亿元,有效调动了辖区原村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主动性,保护了大鹏的绿水青山,进一步促进了新区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新区成立以来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累计4.5亿元,预计未来几年新区将继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
五是强化激励引导,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上的作用。自2014年每年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推广,淘汰落后产能,努力减少碳排放,目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辖区企业已累计支出3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