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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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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1年财政综合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信息来源:宝安区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9-16 1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文件和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力保障我区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等“六稳”、“六保”支出,结合全区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增支需求情况,编制我区2021年财政综合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一、1-7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1-7月,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379.0亿元(剔除重复计算的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1亿元),完成预算(602.2亿元)的62.9%,超额完成时序进度任务。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0.2亿元,完成预算(492.1亿元)的63.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0亿元,完成预算(286亿元)的67.5%,同比(153.9亿元)增加39.1亿元,增长25.4%。其中:税收分成190.1亿元,完成预算(280亿元)的67.9%,同比(150.3亿元)增加39.8亿元,增长26.4%;非税收入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亿元)的48.2%,同比(3.5亿元)减少0.6亿元,下降17.9%。

  (2)转移性收入117.2亿元,完成预算(206.1亿元)的56.9%。包括:调入资金67.0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66.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6.9亿元(教育费附加12.6亿元,地方教育附加8.1亿元,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一般项目3.3亿元,品质提升奖补资金3.2亿元,其他专项补助收入19.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7亿元,完成预算(170.8亿元)的39.5%,其中国土出让分成收入52.6亿元(去年底出让、今年初收到的分成收入36.1亿元,今年出让土地的分成收入16.6亿元),市下达我区房屋征收项目资金7.9亿元,市下达我区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亿元,完成预算(4.5亿元)的47.4%,其中当年收入1.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

  (二)支出情况

  1.全区总体情况。1-7月,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支出327.5亿元,进度5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7亿元,完成市考核基数(458.1亿元)的58.4%,完成时序进度任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8亿元,完成市考核基数(103.5亿元)的57.8%,距离时序进度任务还差0.5个百分点、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3万元,完成预算(0.9亿元)的9.0%。

  2.分块执行情况。各部门(含驻区单位)预算支出187.4亿元、进度62.6%;街道级部门预算支出75.4亿元、进度61.3%,均完成时序进度任务;政府投资项目支出59.0亿元、进度54.4%,距离时序进度还差3.9个百分点、4.3亿元;房屋征收项目支出3.6亿元、进度24.4%,距离时序进度还差33.9个百分点、5.0亿元;专项债支出5.7亿元,进度95.2%;直达资金支出1.8亿元,进度66.7%。

  (三)存在问题

  1.我区当前基本面较好,经济整体呈现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但是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逐渐凸显,清算土地增值税等一次性因素不可持续,税收收入增长明显缺乏后劲,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提升空间较小。根据全市统一工作安排,原计划出让地块的工作进展不理想,此外松岗车辆段上盖项目不分成我区,将直接导致国土分成收入减收。

  2.本年度我区教育、卫生、公安、水务、城管和各街道等部门支出均较去年增长,疫情防控、民生领域等刚性支出需求仍保持较高强度,按时序进度任务要求,每月均需完成约50亿元的支出,远超每月收入入库水平,库款压力巨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强督导,继续统筹协调财政收支工作。区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动态跟踪,定期做好收支分析,也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做到“有急有缓、区别对待”,科学调整月度支出结构,在完成时序进度的基础上做到“不急之钱不用,急用之钱力求合理经济”。

  2.深入研究,拓展多渠道“开源”方案。区政府相关部门将深入研究盘活政府资产的可行性路径,梳理各类政府资产情况,积极理顺路径并了解各项审批程序,抓紧拓展多渠道“开源”方案。

  3.全力组织,协调收入部门应收尽收。区财政局将全力协调收入部门应收尽收;区税务部门要继续强化税收征管,区规资局、城市更新局要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更新收入的入库节奏,争取各项可控收入在下半年关键节点形成补充力。

  4.积极落实,用快用好专项债和直达资金。区财政局将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全年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建议各专项债和直达资金的主管和使用部门在资金下达后按依法依规做好支付工作;建议区发改部门继续做好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为2022年申报发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开展调整预算的理由和依据

  (一)根据市统一部署,做好债务资金安排使用工作。市财政局8月正式下达我区2021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27.2亿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需将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及其支出事项纳入调整预算安排。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保障重点工作增支需求。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我区需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产业、卫生、政府投资等方面投入,增支需求较大,需要通过调整预算的方式安排相关资金,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市对区考核要求,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今年上半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都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在市对区考核中得满分。但从7月份以来,支出速度逐步放缓,完成支出任务的压力较大。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通过第二次调整预算,“调慢补快”,收回年内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资金,安排到能快速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上,切实加快我区财政支出进度。

  (四)土地出让短收风险较大,调整收入预期保证全年收支平衡。受我区存量土地资源有限性和集中供地政策等因素影响,前7个月我区土地收入完成情况不佳,远落后于时序进度。土地出让收入短收风险较大,有必要开展第二次调整预算,调减国土出让收入预期,以达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避免年底出现赤字。

  三、调整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第一次调整预算预计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完成602.2亿元(剔除重复计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部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亿元;相应安排财政综合预算支出602.2亿元。

  本次调整预算后,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支总规模为619.4亿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17.2亿元(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502.1亿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10亿元(均为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属重复计算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178.0亿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7.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14.5亿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10亿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502.1亿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10亿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收入方面。调增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资金10亿元。

  2.支出方面。

  (1)疫情防控指挥部追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9.0亿元。2021年预算安排疫情防控经费6.0亿元,截至8月20日,已使用5.7亿元,剩余0.3亿元。经梳理,各街道预计下半年隔离酒店、安保等经费需求7亿元,区卫健局预计下半年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等需求1亿元。建议本次调增疫情防控工作经费9亿元,全年安排疫情防控经费15亿元。

  (2)区投区建政府投资项目增加9.0亿元。因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原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区投区建政府投资项目9.0亿元转为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3)调减预备费1.5亿元。年初预算我区安排预备费5亿元,专门用于自然灾害、突发应急等不可预见性支出。第一次调整预算调减3亿元,剩余2亿元。建议本次调减1.5亿元,剩余0.5亿元。

  (4)压减非刚性、非急需等项目工作经费6.3亿元。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压减非刚性非急需经费、清理购买服务项目的要求,区财政局组织全区各单位对所有项目经费进行大排查,清理年内无法支出的部门预算经费指标和不合规的购买服务项目,合计压减6.3亿元。

  (5)调减上解支出4.4亿元。年初预算安排上解支出31.0亿元,参照2020年市批复我区2020年上解支出25.6亿元,建议本次调减4.4亿元,调整后我区上解支出26.6亿元,基本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6)部门预算增支项目4.3亿元。按照“六稳”、“六保”的原则,安排用于我区疫情防控、基本民生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①产业扶持支出增加1.9亿元,主要是区工信局增加产业稳增长专项经费1.9亿元。

  ②民生支出增加1.7亿元,包括: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补贴和奖励8,000万元,区人力资源局增加就业专项资金5,417万元、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资金893万元,区交警大队增加安排交通综合整治经费2,000万元,区公安分局增加二维码门楼牌整体换装项目等2个项目407万元,区教育局增加红树林外国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购置经费174万元。

  ③城市管理支出增加0.7亿元,包括: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和处理等2个项目增加2,650万元,区水务局泵站运营电费等5个项目增加1056万元,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增加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补贴经费690万元,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增加土地出让应付税费502万元,区应急管理局增加创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工作经费413万元,区住房建设局增加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经费260万元,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增加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174万元,区司法局增加企业合规建设工作项目经费119万元,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增加公共物业管理经费75万元,区人力资源局增加公职人员管理经费56万元,石岩街道办增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51万元,新桥街道办增加新桥东片区工作经费119万元,松岗街道办增加沙浦村史馆布展项目经费30万元,燕罗街道办增加老虎坑环境园项目社区居民体检费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178.0亿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7.2亿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收入方面

  (1)调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2亿元。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市下达我区第二批专项债务限额27.2亿元,全部纳入本次调整预算安排。

  (2)土地出让收入减少20亿元。年初预算我区计划完成全口径土地出让收入270亿元,市规划资源宝安局预计全年可完成273亿元,但实际可分成至我区的全口径土地出让收入仅196亿元,与年初差距74亿元,分成收入减收37亿元左右。如中心区高端酒店商服用地能顺利出让,则缺口缩小至20亿元,建议暂按目前进度调减土地出让收入20亿元。

  2.支出方面

  (1)区投区建政府投资项目增加7.0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减少15.5亿元,专项债安排的项目增加22.5亿元。

  (2)按要求今年编列、结转至2022年第一季度支出项目4.7亿元。财政部要求我市统筹安排在今年第四季度发行60亿元专项债,在2022年第一季度使用,各区留存规模由市财政局参考各区申报2022年一季度预计支出进行分配。目前市财政局尚未制定分配方案,建议本年待市财政局确定分配方案后,再另行报告发债项目情况。

  (3)区级房屋征收资金增加1.0亿元。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议定,由各区先行垫付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资金4.3亿元,后续再从市项目征地拆迁资金中拨付。建议其中3.3亿元在年初安排的区本级房屋征收计划中解决,不足部分1.0亿元通过本次调整增加安排支出。

  (4)市投区建结转项目调减5.5亿元。年初预算我区安排市投区建结转项目经费10亿元,专门用于历年市投区建项目开支,1-7月实际已支出3.5亿元。根据各单位上报全年支付需求需4.5亿元,建议本次调减5.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14.5亿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10亿元。其中:

  1.收入增加10亿元,主要是区属国企增加上缴利润10亿元,2015-2019年,我区财政为支持区属国企发展,前后注资超过180亿元,为国企近几年的发展做好资金保障。考虑到今年土地出让收入短收风险较大,建议增加区属国企上缴利润10亿元,维持财政收支平衡。

  2.支出增加10亿元,主要是增加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亿元。

  四、全区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一)全区举借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本次预算调整完成后,截至8月15日,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9.607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4.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5.407亿元。

  (二)第二批专项债发行计划

  市下达我区第二批专项债务限额27.2亿元,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和市财政局要求,需分为三批发行。其中:本年第二批专项债发行规模16.007亿元,已于8月3日正式发行;第三批专项债预计发行规模为6.5425亿元,计划于9-10月正式发行,主要用于水污染治理与公立医院相关项目;第四批专项债预计发行规模为4.6505亿元,计划于11-12月正式发行,资金用于2022年一季度支出,待市财政局制定第四批分配方案后,再另行报告我区具体发债项目情况。

  (三)本年第二批发行债券偿还计划和偿还资金来源

  我区第二批债券发行规模为16.007亿元,均为专项债券,于8月3日正式发行,主要用于区公立医院建设及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学前教育项目、管道天然气入户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养老院建设工程项目、文体设施工程项目等,偿还计划和资金来源如下:

  (1)宝安区公立医院建设及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发行专项债券6.987亿元,发行期限为十五年期,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2036年一次性完成全部债券本金6.987亿元偿还。本项目安排项目对应住院收入、门诊收入等医疗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2)宝安区学前教育项目发行专项债券0.2亿元,发行期限为十五年期,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2036年一次性完成全部债券本金0.2亿元偿还。本项目安排项目对应保教费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3)宝安区管道天然气入户工程项目发行专项债券1.67亿元,发行期限为十五年期,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采用分期还本方式,2027-2036年每年偿还债券本金1670万元。本项目安排项目周边街道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4)宝安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发行专项债券1.55亿元,发行期限为二十年期,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采用分期还本方式,2032-2041年每年偿还债券本金1550万元。本项目安排项目对应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5)宝安区养老院建设工程项目发行专项债券0.4亿元,发行期限为二十年期,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2041年一次性完成全部债券本金0.4亿元偿还。本项目安排项目对应养老院养老人员的护理费收入、床位收入和生活费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6)宝安区文体设施工程项目发行专项债券5.2亿元,发行期限为二十年期,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采用分期还本方式,2027-2031年每年偿还债券本金5200万元,2032-2036年每年偿还债券本金4680万元,2037-2041年每年偿还债券本金520万元。本项目安排项目对应运营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五、其他事项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白石厦第三幼儿园、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誉珑幼儿园、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嘉信云峰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2021年新建园,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建议将上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194.48万元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及教育教学设备购置、幼儿保育经费等项目。

  附表:

  1.宝安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第二次调整预算情况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增支项目明细表

  3.宝安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4.宝安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情况表

  5.宝安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6.宝安区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

  7.宝安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情况表

  8.宝安区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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