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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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8-02-26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残疾人、劳动、人民武装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劳动管理工作,指导办事处开展劳动业务工作,规范管理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实施劳动监察,指导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信访案件;指导、监督劳动仲裁工作;承担劳动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巩固和发展新区爱国统一战线,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非公有制经济、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组织指导工商联工作。

  (四)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组织归侨侨眷参政议政,开展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联络;协调和指导对台联络以及海峡两岸各项交流工作。

  (五)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参与对口扶贫、支援;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团体,场所,防范和抵制宗教渗透和其他利用宗教的非法活动。

  (六)负责社区建设、拥军优属、优抚、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殡葬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残疾人和老龄人工作;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七)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人民武装工作,协助开展征兵工作。

  (八)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本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派和侨务工作服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44人,实有人数34人;退休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强化全局、底线、主动、攻坚的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抓好统一战线工作,积极推进多党合作、民族宗教、港澳台侨、非公有制经济等领域的工作;抓好基础民生保障工作,积极推进低保慈善、就业、优抚安置、残疾人关爱“四大民生工程”(即:阳光救助工程、春风就业工程、优抚安置爱心工程、残疾人关爱工程);抓好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抓好劳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大鹏新区工资监控信息系统,将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收入4,506.72万元,比2017年增加236.92万元,增长5.5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506.72万元。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4,506.72万元,比2017年增加236.92万元,增长5.54%。其中:人员支出919.03万元、公用支出10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1万元、项目支出3441.56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如下:1.因相关政策标准提高(如优抚对象定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低保救济、残疾人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等),致使民生保障方面有所增长;2.2017年新招调多名公务员,在编人员公积金、社保缴存基数调整导致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预算4506.7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19.03万元、公用支出10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1万元、项目支出3441.56万元。

  (一)人员支出919.0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01.5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3,441.5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860.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工作、编外人员管理经费、预算准备金等工作;

  2.统战业务239.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党派及侨务等工作;

  3.人力资源业务27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及就业工作;

  4.民政业务710.04万元,其中:拥军优属业务主要用于宣传慰问、拥护、支持部队建设、民防工程、人民武装工作等工作经费;其他优抚业务主要用于优抚定补经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节日慰问、临时困难补助、医疗参保补助及体检、国防教育活动、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及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最低生活保障主要用于低保救济、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养育扶助、“雏鹰展翅计划”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弃婴等救助;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等工作;

  5.社会工作业务528.33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中秋春节老人慰问、老龄工作、抢险救灾工作和婚姻登记、慈善工作统筹管理项目、为新区户籍60-79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工作经费;

  6.福彩金6.72万元,主要用于为新区户籍80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

  7.残疾人事务623.43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残疾人工作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和文体服务经费、残疾人就业社保及居家安养补贴等工作;

  8.财政专项资金项目203万元,主要用于户籍人员灵活就业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各类补贴、人才发展资金等支出。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0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学习交流、考察、调研、迎接上级检查等。经费减少原因: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结合2017年实际发生费用情况,做相应减少预算。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我局现有3台公务用车,其中2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执法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维修、过桥(路)及保险等费用,按核定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数量安排。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101.52万元,比2017年增加13.42万元,增长15.23%。主要是2017年新招调多名公务员,相应增加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含车改被收回待处置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残疾人中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本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派和侨务工作服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一并反映。同时,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附件: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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