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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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部门预算草案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5-07-03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郭峰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是根据深圳市编委深编【2009】18号文件精神设置的主管公共事业的工作部门,单位承担光明新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2015年公共事业局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共事业局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内设办公室、教育科、教育督导室、卫生科(干部保健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文化体育科、文化市场执法大队7个科室。总编制数40人,实有人数33人;无离退休人员。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7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优化学校布局,增加优质学位供给;

  2.扶持民办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3.加强内涵发展,开展“新基础教育”试点;

  4.提升学校安全,全面建设“幸福校园”;

  5.加快推进卫生系统基础项目建设;

  6.加快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7.加快推进卫生基础服务;

  8.营造和谐健康文体市场秩序,不断健全文体惠民服务体系;

  9.推动精品文化;

  10.推进计生服务均等化;

  11.推进计生服务电子化。

  第二部分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部门预算收入6,949万元,比2014年增加1,683万元,增长31.9%,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949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

  1.工作职能增加;

  2.进一步推动公共事业发展。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部门预算支出6,949万元,比2014年增加1,683万元,增长31.9%。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547万元、公用支出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5,926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

  1.教育业务,光明新区学生人数增加,对应的资助与奖励经费增加;

  2.卫生业务,全科医师规培学员补助经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预算6,94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47万元、公用支出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5,926万元。

  (一)人员支出5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4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四)项目支出5,926万元,具体包括:

  1.教育业务1,48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日常工作、资助和奖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教育督导工作。

  2.医疗卫生业务3,6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日常工作、卫生系统医师培训、重点专科发展、疫苗补助、干部保健。

  3.计划生育业务6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4.文化体育业务43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工作。

  5.文化体育市场管理业务1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工作。

  6.党委工作业务4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卫生党委工作。

  7.机动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不足项目。

  第四部分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2015年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218万元,其中货物类140万元,服务类78万元。

  第五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7个科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4.5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3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4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现有公务车辆7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按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车辆改革有关要求,我局公务车辆数减少,由此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预算也相应减少。

  第六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收入预算表

  附表3:支出预算表

  附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7: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表8:深圳市光明新区预算单位经费支出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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