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陈木松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是:(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工作;(2)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大型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办公室、会议室的调度和服务;(3)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公务接待和大型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4)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日常办公经费的核销及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管理;(5)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和调配管理以及公务车辆的调度安排;负责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维修与保养;(7)负责机关办公楼有关物业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8)负责机关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9)负责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的服务工作以及内部接待场所的管理;(10)负责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系统仅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人,编内实有人员17人;雇员编制25人,实有雇员23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27辆,包括定编车辆15辆和非定编车辆12辆。(非定编车辆包含中巴车4辆、的士头1辆、人货车1辆、从外单位购买的小轿车6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创新,优化机制、加快运作、提高效率,保持机关高效正常运作,提供更优质的后勤保障与服务。
2.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事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运作成本,打造节约后勤。
3.创新队伍管理方式方法,努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4.不断探索机关事务管理新举措,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强外包单位监管考核,进一步提升事务管理水平。
5.继续做好新区会议接待服务、公务用车保障、机关安全保卫、公共机构节能、食堂就餐服务等工作,集中力量和资源解决新区办公用房不足的难题,创造更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11210 万元,比2015年增加1458万元,增长1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1210万元。
2016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支出11210万元,比2015年增加1458万元,增长15%。其中:人员支出1085 万元、公用支出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万元、项目支出9610 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光明新区管委会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由于新区工作人员不断增加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新区办公租赁经费、水电经费等费用也相应增加;2.新增了社会化服务经费,用于光明新区的干部职工食堂的外包服务费及办公室人员外包费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后勤中心部门预算1121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85万元、公用支出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万元、项目支出9610万元。
(一)人员支出108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0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党建工作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9610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后勤管理事务4255 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的会务接待、送温暖、新区综合管理、新区业务协调、机关后勤事务综合管理等业务。
2.新区物业管理及维护5128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的水电费、通讯费、修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租赁费。
3.公共节能经费75万元。
4.计生经费52万元,主要是计生费用。
5.预算机动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为了确保出现意外时,不影响原计划而预留的将来可以灵活处置的费用。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2016年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5433万元,其中货物类142 万元、服务类5291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后勤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本级及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中心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80万元,比2015年减少7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对外接待。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压减公务接待。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32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3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深圳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有车辆27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
第六部分 光明新区机关后勤中心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