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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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报告

信息来源:盐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2-22 16: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环保水务局(区三防办)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水务、三防、气象、地面坍塌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包括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盐田区环境监测站、盐田区防洪排涝管理所共3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21人,实有在编人数19人;事业编制总数13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退休3人;具体如下:

  (一)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行政编制数21人,实有在编人数19人;退休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

  (二)盐田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无离退休人员;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盐田区防洪排涝管理所事业编制数7人,实有在编人数7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强化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为抓手,推动治污保洁、污染物减排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保持辖区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力争实现“八连冠”;全力推进SUC国际可持续发展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编制《中国盐田国际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和战略发展报告》,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盐田样板”;深化与大鹏新区的协同推进,加快建设在全国有引领作用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打造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亮点。进一步落实伟中书记关于在全市推广盐田城市GEP的批示精神,优化完善指标体系,强化GEP实践运用,切实增强城市GEP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指导意义;继续深化以“碳币”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全民行动体系,不断提高碳币平台用户黏性及活跃度,完善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激励引导机制;对标国际标准,创新探索PPP等模式,加快推进盐田区生态文明展示馆建设;在全省率先构建“四增四海”海洋碳汇新机制,为深圳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做出有益探索。

  (三)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深圳蓝”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行动,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PM2.5达到22微克/立方米以内;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业废水排放稳定保持100%达标,深入开展河道周边污染源排查与整治,确保地表水100%达到功能区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强化噪声污染防治,24小时处理噪声扰民行为,严控重点区域噪声影响,确保考核功能区噪声100%达标;继续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危险废物100%转移,妥善处置;持续开展“利剑”行动,强化“散乱污危”整治,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继续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继续统筹抓好水污染治理工作,8月底前完成剩余35个旧村雨污分流,在全市率先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进一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发挥河(湖)长的积极作用;探索将小区排水设施委托市水务集团专业化管理,实现“一张总图、一个标准,统一管理”,解决小区因缺乏专业管理导致重新混流问题,全力维护辖区良好的水环境质量。

  (五)加快推动民生项目建设。完成优质水入户四期工程收尾工作,同步实现抄表到户,消灭供水“中间层”;在完成影响水质的43座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基础上,完成剩余94座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现辖区从水厂到用户家优质饮用水全覆盖和供水全链条专业化管理;强化水资源利用,实施三库连通二期工程,将高位水库原水引入盐田河上游,为未来盐田河景观综合提升提供水资源。

  (六)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和海绵城市建设。推动金融路箱涵改造和内涝隐患点整治,完成恩上、正坑、上坪、三洲塘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巩固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成果,实现三防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无缝对接,提升辖区抗大灾抢大险能力。持续开展地陷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一线人员培训,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妥善处置。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对新、改、扩建项目全过程管控力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规范要求,推出一批高品质示范项目。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收入23,613万元,比2018年增加5,674 万元,增加31.63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3,613万元。

  2019年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23,613万元,比2018年增加5,674万元,增加31.63%。其中:人员支出1,473万元、公用支出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21,845万元。

  收支预算增加主要原因说明:

  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安排的资金较2018年增加611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新增2019年盐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该项目将辖区内全部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按照直饮水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完后移交供水企业进行管理;二是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四期工程,该项目在前三期的基础上将辖区内不符合优质饮用水管材要求的居民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实现辖区优质饮用水全覆盖。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 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

  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本级预算21,5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80万元、公用支出1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20,467万元。

  (一)人员支出88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公用支出16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20,46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万元,主要用于: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日常业务经费、购置费;

  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41万元,主要用于:盐田区扬尘污染治理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业务经费、公共海域漂浮物清理保洁经费、环境和水政执法工作经费、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经费、餐饮企业油烟、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专项整治;

  3、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区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盐田区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备品备件费;

  4、水体415万元,主要用于:盐田区河长办工作经费、盐田区工业污染源第三方环保核查技术服务;

  5、生态保护24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业务经费;

  6、水利行业业务管理56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技术服务及档案管理费;

  7、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66万元,主要用于:盐田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水库及河道安全管理;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83万元,主要用于:供排水及水资源工作经费;

  9、防汛208万元,主要用于:防洪及水土保持经费;

  10、其他水利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经费、地面坍塌防治工作经费;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对口帮扶工作经费预算;

  12、政府投资项目17,117万元,主要用于:恩上水库设施完善工程、三库连通二期工程、三洲田污水深度处理工程、沙头角河坍塌隐患治理工程、盐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四期工程、三库连通盐田港水厂原水管一期工程、三洲塘水库泄洪隧洞建设工程、盐田区旧村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等。

  二、盐田区环境监测站

  盐田区环境监测站本级预算56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99万元、公用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253万元。

  (一)人员支出29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253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经费,环境监测业务经费,盐田区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盐田区环境质量分析和大数据应用委托服务经费,盐田河藻类治理经费,外委监测业务经费,盐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详细调查等。

  三、防洪排涝管理所

  盐田区防洪排涝管理所本级预算1,50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94万元、公用支出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1,125万元。

  (一)人员支出2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12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公辅及临聘人员经费、日常业务经费、购置费。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900万元,主要用于:防洪设施日常维护、防洪设施岁修抢修、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水库维护运行管理、小型水库管理技术服务、盐田水厂和骆马岭水厂管理、原水管及其附属设施维护、暗渠化河道、箱涵维护管养及清疏服务、水库预案和规程编制、水库水工建筑及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服务。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2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水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盐田区水务局(部门本级)、盐田区防洪排涝管理所、盐田区环境监测站3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0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9万元。预算增加原因为我局通过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新购置3台公务车辆,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增加相应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从部门机动预备费调配使用。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2.95万元,与2018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数39.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39.1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90万元。预算增加原因为我局通过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新购置3台公务车辆,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增加相应预算。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盐田区环境监测站、防洪排涝管理所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共3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0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9万元,增加105.33%。主要是公用支出新增盐田区生态文明展示馆物业管理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228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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