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水务发展及专业规划。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用水,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检测水质。负责水库、供引水工程设施、河道、堤防等防洪设施、排水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等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监管城市供水水质安全,负责水质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局承担的收费征收管理与相应运营费用核定。负责全市防洪防风防旱安全。负责水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审批并监督实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节约用水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解水事纠纷。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水务局系统包括市水务局机关本级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市排水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等4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防洪设施管理处、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质检测中心、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等5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市西丽水库管理处、市梅林水库管理处、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等10家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共20家基层预算单位。系统总编制数865人,实有人数811人;离休6人,退休294人。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市水务局机关本级编制数59人,实有人数54人;离休1人,退休2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均为定编车辆。
2.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无离休人员,退休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船只69艘(含橡皮艇57艘)。
3.市排水管理处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8人;离休4人,退休12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4.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无离退休人员。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5.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7人,无离退休人员。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6.市防洪设施管理处编制数65人,实有人数62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6辆,包括定编车辆9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7.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4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8.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编制数55人,实有人数52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9.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编制数26人,实有人数24人;无离休人员,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均为定编车辆;船只1艘。
10.市水质检测中心编制数16人,实有人数15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11.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 2 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12.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编制数105人,实有人数103人;无离休人员,退休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4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34辆;船只5艘,摩托车2辆。
13.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编制数77人,实有人数75人;无离休人员,退休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8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14辆;船只7艘、摩托车9辆。
14.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编制数 160人,实有人数 160人;无离休人员,退休4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42辆,包括定编车辆 20 辆和非定编车辆22辆,船只16艘,摩托车17辆。
15.市西丽水库管理处编制数38人,实有人数3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2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16 辆,包括定编车辆 3 辆和非定编车辆13 辆;船只3艘。
16.市梅林水库管理处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17.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编制数38人,实有人数36人;无离休人员,退休 2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18.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编制数64人,实有人数5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船只2艘,摩托车1辆。
19.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编制数38人,实有人数36人;离休1人,退休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船只3艘,摩托车24辆。
20.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总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均为非定编车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水务局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想,围绕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推动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抓改革创新,推动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成水务“十三五”规划编制;突出抓好前海、大空港、国际低碳城等13个重点片区的水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2.抓蓄排结合和水土保持,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防洪达标整治河道 60 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 40 平方公里以内,不断增强城市防洪减灾的软实力和硬配备,提高城市水安全系数;3.抓供水安全和节约保护,筑牢城市水源生命线。2015年主要目标为全市用水总量19.3亿方,新增制配水能力 15 万吨/日,新开工 80 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新增 30 个以上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城市创建验收和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为契机,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再上新台阶,力争万元GDP水耗下降6%;4.抓提质增效,提升水环境品质。2015年计划新增污水管网300公里,创建排水达标小区150个;注重统筹兼顾、加强过程管控、打好治水提质的组合拳;5.抓系统治理,加快水务工程建设。针对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系统、协调推进全市水务工程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水务保障作用。
第二部分 市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水务局部门预算收入123,514.31万元,比2014年增加9,034.31万元,增长7.9%,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23,120.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3.46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1.根据财政预算改革政策要求,将部分以前年度由专项资金安排的经常性、连续性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根据水务事业发展和新增水务工程设施管理需要,新增水源保护和水务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投入;3.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123,514.31万元,比2014年增加9,034.31万元,增长7.9%。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水务局机关本级12,582.30万元、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622.79万元、市排水管理处3,454.36万元、市节约用水办公室556.92万元、市水政监察支队885.99万元、市防洪设施管理处6,469.49万元、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889.05万元、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581.87万元、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1,800.46万元、市水质检测中心1,523.71万元、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773.64万元、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30,701.43万元、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29,414.20万元、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17,857.87万元、市西丽水库管理处3,731.46万元、市梅林水库管理处1,245.21万元、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2,038.50万元、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3,153.33万元、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2,694.57 万元、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1,537.14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15,444.04万元、公用支出3,41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9.51万元、项目支出100,943.74万元。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1.部分以前年度由水务专项资金安排的经常性、连续性项目调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新增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观澜河、龙岗河、茅洲河、坪山河干流管养、大沙河上游段运行管理维护、深圳河北岸绿化养护等项目;2.新增水务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水源保护区土地管理项目预算支出,主要包括:新增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污泥运输监控系统维护经费,新接管鹅颈水库、东涌水库、迳口水库运行管理和水源保护区土地维护管理经费,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坝光支线、龙清输水管线和新增东江水源工程停水检修专项费用等;3.新增安排“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市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水务局机关本级
市水务局本级预算12,582.3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93.24万元、公用支出61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86万元、项目支出10,817.76万元。
(一)人员支出993.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13.4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27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其中水源大厦物业管理由局机关统筹管理,统一编列本系统在水源大厦办公预算单位的物业管理费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8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0,817.76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10,068.0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实施全市25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全市小型水库管理;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审批并监督,实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开展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的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日常运营管理和全市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河道、水库水量及水质监测,实施观澜河、龙岗河、茅洲河、坪山河干流管养等项目;组织水库、供引水工程设施、河道、堤防等防洪设施、排水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等水务工程前期研究、建设和运行监管等工作以及为年中预算执行过程发生的部分临时新增项目预留的预算准备金。
2.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273.82万元, 主要用于石岩截污工程运行维护、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水源保护管理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71.69万元,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严控类项目4.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市外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公务接待支出。
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预算622.7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83.30万元、公用支出63.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2万元、项目支出316.13万元。
(一)人员支出183.3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3.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7万元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316.13万元,具体包括:
1.防汛管理业务271.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施三防预警发布系统、信息网络及会议会商系统、水遥测系统等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汛前、汛期、讯后三防检查,对各级三防部门及基层水管单位开展三防业务培训,举办全市三防工作会等。
2.水务行业业务管理45.00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安全生产、反恐业务工作等。
3.严控类经费0.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市排水管理处
市排水管理处预算3,454.3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87.69万元、公用支出8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75万元、项目支出2,823.33万元。
(一)人员支出287.6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9.5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8万元及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7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2,823.33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2,688.0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排水设施运行监管,开展排水行政许可审查监督,全市30余座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抽检、污泥运输运营监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排水管网清疏和除虫灭害,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监测,排水达标小区勘查验收,污泥与污水检测监管,排水行业技术与运用研究,组织污水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等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35.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四、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预算 556.9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5.90万元、公用支出4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7万元、项目支出353.55万元。
(一)人员支出135.9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7.6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5万元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87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353.55 万元,具体包括:
1.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353.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污水、中水、海水和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规划管理,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的征收进行监督,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与审计,水产品器具及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建设项目节水评估审查和验收,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用水计划审批现场核实等工作,加强节水审查部门联动机制和节水审查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2.严控类经费0.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五、市水政监察支队
市水政监察支队2015年预算885.9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2.39万元、公用支出 10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7万元、项目支出497.32万元。
(一)人员支出242.3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1.7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57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497.32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459.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水政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执法设备更新维护,信息化执法监察系统运行维护,开展全市水政执法法规宣传,水政执法业务培训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5.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3.严控类项目1.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六、市防洪设施管理处
市防洪设施管理处预算6,469.4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27.59万元、公用支出23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71万元、项目支出5,042.79万元。
(一)人员支出1,027.5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6.4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9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7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5,042.79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4,641.98万元,主要用于原特区内总长为 67.02公里的12条河道、11座排涝泵站、8座水闸、2个滞洪区等水工设备及附属物日常维护与管理,对4座自然循环污水处理设施、2座生物飘带污水处理设施、12座水力翻扳闸、2座橡胶坝、格栅井及2座提升泵站等河道水环境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开展水面保洁、消杀、白蚁防治、陆域保洁、绿化养护(河道及岸坡)、堤坡维护、水毁修复、河道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防汛防旱防风业务149.18万元,主要用于防洪储备物资购置,开展防洪抢险演练,对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1个中心站、1个中继站、2个雨量站、7个水位站、12个水位雨量站进行日常维护,开展相关河道的水文监测。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26.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4.严控类项目24.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防洪生产用车支出。
七、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预算 889.0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2.48万元、公用支出4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2万元、项目支出684.08万元。
(一)人员支出132.4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1.5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1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92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684.08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583.0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在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抽检管理,2015年纳入监督的水务工程约550项,其中本年度新开工项目220项,续建项目331项,完工项目167项;开展建筑原材料常规监督抽检及专项抽检;组织扬尘与泥土车治理、排水管材整治、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等专项整治活动。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94.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3.严控类项目6.17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抽检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
八、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预算支出1,581.8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01.17万元、公用支出16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07万元、项目支出480.25万元。
(一)人员支出801.1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3.3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7万元、物业管理费3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07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80.25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441.5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及在建工程项目的三防管理等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8.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九、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
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预算1,800.4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02.53万元、公用支出13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75万元、项目支出1,203.53万元。
(一)人员支出402.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7.6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8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7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1,203.53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1,093.96万元,主要用于全长约14公里的深圳河岸堤防平台、堤坡维护及防浪墙补齐加固,上游44个涵洞(管)出口、2座巡逻桥及2.6公里莲塘河日常维护管理,深圳河定期连续水文测验及分析,深圳河水下地形定期测量,河岸约52万平方米绿化草坪养护及河道消杀,深圳河14公里河道水面保洁及12万平方米河岸保洁。
2.防汛防旱防风业务69.7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深圳河六座永久自动遥测水文站运行维护及水文监测等工作。
3.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38.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4.严控类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深港联合治水等公务接待。
十、市水质检测中心
市水质检测中心预算1,523.7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7.63万元、公用支出7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54万元、项目支出1,148.99万元。
(一)人员支出247.6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78.5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物业管理费4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5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1,148.99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业务1,120.6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城市供水水质督查、原水水质和应急检测现场采样及其检测,实验室运行及92台检测设备设施、160台量具的更新和维护,113个水质在线监测站点及其设备运行和维护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3.严控类项目8.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市外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公务接待和现场取样检测用车支出。
十一、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
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预算773.6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62.27万元、公用支出4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89万元、项目支出419.95万元。
(一)人员支出262.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5.5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89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19.95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396.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实施全局系统20家预算单位、160余项政府投资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和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年度预算和非税收入计划编制、执行等管理工作,并跟踪开展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对全局各水源工程管理单位原水费收支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和定期分析;开展全局系统水务基建项目资产清查、竣工决算专题咨询和固定资产使用、处置监管等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8.25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3.严控类项目15.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及集中核算用车运行支出。
十二、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
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预算30,701.4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29.20万元、公用支出27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10万元、项目支出27,966.76万元。
(一)人员支出2,029.2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70.3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9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5.1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27,966.76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9,009.05万元,主要用于东江水源工程约116公里沿线的2个取水口、17座全长共73.8公里隧洞、15.9公里箱涵、12.5公里管道、7座渡槽、1座倒虹吸管、25座水闸、10大供水支线及管理所厂房等输水水工建筑设施故障排查、破损处理、险情抢修;东江泵站、永湖泵站等5座泵站共30台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自控系统、通信系统、调度系统、大型发电机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与养护;3座110KV专用变电站、40余公里专用输电线路、3处10KV备用电源系统,境内10余公里10KV专用线路的耗材更换、日常维护与修缮及应急抢险抢修;约1万亩土地的保护与管理;松子坑水库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为期近一个月停水检修,对供水线路内部进行清淤、除螺洗壁、对已造成结构损坏的隧洞裂缝进行修补、重点工程部位的加固补强、引水工程变形监测、引水工程沿线隧洞缺陷检测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18,675.00万元,主要用于按计划取水5.6亿方而产生的东江水源工程生产运行电费11,480.00万元;根据《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按计划取水量5.6亿方向东江流域管理局缴交水资源费6,780.00万元;东江、西枝江取水口水文观测、航道航标维护,取水口河床演变及断面淤积监测,东江、西枝江取水口和獭湖泵站3个取样点水质检测和在线水质监测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2.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4.严控类项目240.34万元,主要用于跨界河治理会商协调、水库除险加固等专家咨询公务接待和供水生产用车支出。
十三、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
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本级预算29,414.2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12.31万元、公用支出23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82万元、项目支出27,327.50万元。
(一)人员支出1,512.3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7.5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8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6.8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27,327.50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4,163.78万元,主要用于29.92公里北线引水工程、19.86公里龙茜供水工程及观澜河引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养;北部引水工程沿线2座中型水库茜坑水库和鹅颈水库、泵站、管道、隧洞以及闸门、阀门等输水水工建筑设施、输水机电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等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开展白蚁防治、水土保持,园林绿化养护;开展停水检修,对供水线路内部进行清淤、除螺洗壁、对已造成结构损坏的隧洞裂缝进行修补、重点工程部位的加固补强、引水工程变形监测、引水工程沿线隧洞缺陷检测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22,94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北线引水工程按计划从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抽取原水2.5亿方发生的原水费支出19,030.00万元及由此产生的泵站机组运行电费3,868.00万元、水资源费,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37.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4.严控类项目83.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供水生产用车支出。
十四、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
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预算17,857.8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438.87万元、公用支出 51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0.52万元、项目支出 13,116.24万元。
(一)人员支出3,438.8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12.2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2万元、物业管理费15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0.5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13,116.24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3,789.43万元,主要用于年供水近5亿方的铁岗和石岩两大水库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年提水量约2.8亿方的16台机组装机组正常抽水运行维护;横跨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光明、公明共8个街道办事处范围长约39公里输水干管和相关水务工程及机电设施运行维护;约30平方公里的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2万亩森林防火巡查。主要包括: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水务信息化系统、年度停水检修、水源工程绿化养护、大坝安全监测、库区长效保洁、白蚁防治、安保服务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9,045.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从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取水6,500万方的原水费6,142.00万元、提水2.8亿方的抽水电费2,120.00万元、水资源费630万元及其他水资源管理保护业务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68.51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4.严控类项目112.80万元,主要为供水生产及森林防火用车支出。
十五、市西丽水库管理处
市西丽水库管理处预算3,731.4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26.13万元、公用支出13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8.40万元、项目支出2,487.16万元。
(一)人员支出826.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9.7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8万元、物业管理费4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8.4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2,487.16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1,304.15万元,主要用于西丽水库和长岭皮水库等水工建筑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对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2座主坝、4座副坝及其防浪墙、排水设施、观测设施等配套设施,凌波湾隔水堤,2条溢洪道,输水隧洞等进行维修维护;长岭皮水库加固及扩容工程维修维护;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共约26万平方米土地的管理与保护;水务工程设施应急抢险抢修、三防业务管理;库区内“四害”消杀及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等。
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15.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生产运行电费、水资源费,西丽水库及长岭皮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维修维护;开展水源保护等。
3.严控类项目67.66万元,主要用于水库除险加固等专家咨询公务接待和供水生产用车支出。
十六、市梅林水库管理处
市梅林水库管理处预算1,245.2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81.13万元、公用支出80.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07万元、项目支出 679.06万元。
(一)人员支出381.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0.9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0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679.06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487.70万元,主要用于5.28平方公里库区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和4.38平方公里的林区管理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包括:水库运行管理,三防安全管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库区绿化修复工程、水工建筑物日常维护、零星水毁工程修复、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库区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库区环境整治、水工机电设备维护、水源地生物预警体系、3.5公里一级水源保护区围网修缮、库区水面保洁及左右岸交通路维护、域外引水C区日常维护、库区白蚁防治、库区左右岸路和上坝路以及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世界水日等水资源保护公益宣传、三防物资和森林消防器材购置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170.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源保护工作业务,包括:水资源管理及调度、水政执法管理和库区安保工作等。
3.严控类项目20.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供水生产用车支出。
十七、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
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预算2,038.5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98.21万元、公用支出10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13万元、项目支出976.39万元。
(一)人员支出698.2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2.7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公水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1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1.1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976.39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684.36万元,主要用于库区水务工程设施及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包括:大康泵站运行及4.96公里供水管线管理,三洲田及铜锣径水库102万平方米范围内库面保洁去污,三洲田水库1-5#坝量水堰修缮及清淤,1-5#坝坝后2万平方米边坡维修养护,5台变压器、2.8公里电缆沟盖板修复检测维护,隔离围网维护﹑水质监测设施防腐处理,水库启闭设备、闸门、发电机、潜水泵等设备维护保养;水工建筑物抢修抢险及备料、三防物质储备等。
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3.57万元,主要用于水源保护区内白蚁防治、约496亩薇甘菊治理、水库水质生物监测、水政执法管理及相关设备购置、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
3.严控类项目38.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
十八、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
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预算3,153.3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71.11万元、公用支出26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34万元、项目支出1,685.24万元。
(一)人员支出971.1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67.6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97万元、物业管理费8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3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1,685.24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1,412.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大鹏支线供水管线、赤坳水库、沙湖泵站、径心泵站等水源工程的运行管理与日常维护,包括: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信息系统的维修维护,水源工程绿化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停水检修,水政执法管理以及相关安保服务等任务,涵盖了总长27公里的管道及隧洞,集雨面积14.6平方公里、总库容1811万立方米的大鹏半岛枢纽水库——赤坳水库,总装机容量4000KW、设计供水规模40万立方米/天的沙湖泵站,总装机容量915KW、设计供水规模10万立方米/天的径心泵站,及约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面积等。
2.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4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源保护工作业务,保障沙湖泵站及径心泵站往坪山、葵涌、大鹏、南澳四个街道供水的运行业务。
3.严控类项目30.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供水生产用车支出。
十九、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
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预算2,694.5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75.54万元、公用支出13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12万元、项目支出 1,678.15万元。
(一)人员支出675.5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5.7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4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1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678.15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952.17万元,主要用于23平方公里的清林径水库、12平方公里黄龙湖水库、伯公坳水库及长约7.25公里龙清管线北通道段长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维护,库区及龙清管线沿线土地管理,机电自控设备维修维护,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三防安全管理及设备购置更新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业务689.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清林径水库供水的运行, 21平方公里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库区土地管理保安服务、水源保护区封闭式管理和水政执法管理等业务。
3.严控类业务36.79万元,主要为供水生产用车支出。
二十、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
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部门预算支出1,537.1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5.33万元、公用支出5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6万元、项目支出1,239.57万元。
(一)人员支出195.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1.3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16万元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8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1,239.57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675.90万元,主要用于库区内6条大坝及相关水库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水政执法管理,涵盖了包括总库容1.48亿平方米12平方公里集雨面积的迳口水库、横江水库、石头湖水库,4.66公里隧洞,3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开展白蚁防治及薇甘菊、红火蚁等各种动植物的危害防治业务等。
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27.20万元,主要用于深莞交界地带约12平方公里水源保护区土地管理、安保服务及新移交迳口水库的安全防控管理等。
3.严控类项目36.47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及生产用车运行支出。
第四部分 市水务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25,874.35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19,607.35万元,指标剩余6,267.00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水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水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水务局机关本级和19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9.62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33.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54.92万元,比2014年减少20.50万元。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精神,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标准。主要用于重大水务建设工程稽查与安全检查,在建水务工程防汛防风检查和应急处置,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移交管理,重要河道堤防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重点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库防洪和供水运行调度管理,供水排水管网管理,水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和学习交流及上级部门及市外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1,024.70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12.88万元。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4年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已完成车改,二是非车改单位的黄标车全部完成报废处置工作,全系统共减少公务车辆69辆。主要用于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及局属15家事业单位214台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具体包括:一是市水务局机关按照车改政策规定,经审批保留6台公务用车;二是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车改政策规定,经审批保留2台执法业务用车;三是市水务局直属15家生产单位为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对所管辖的河道、水闸、水库、供引水工程管线、泵站、输配电等工程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巡查和安保、工程抢险抢修、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水质检测取样等206台生产用车。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7.“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