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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6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青年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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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一、背景依据
2025年2月5日,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对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对青年人才安居乐业提供保障,重视青年人才到广东的第一次、第一站、第一年,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来粤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交通补贴及免费住宿,鼓励各地积极出台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和家属子女保障政策。2月12日,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会议,要求着力打造最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2月2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关于打造最好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的工作举措清单》,要求出台青年人才认定、住房保障、创业空间支持等方面的措施。
二、目标任务
认定青年人才,经认定的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生活服务、创业支持等过渡性保障措施,吸引青年人才来深创新创业。
三、主要内容
《人才认定管理办法》共4章13条,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职责分工。考虑到市区协同,并参考市、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工作分工,《人才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青年人才认定的政策制定、平台建设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在本辖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的青年人才的认定。
2.明确认定原则及标准。青年人才认定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从教育背景、创新能力、创新贡献等3个维度,共16类青年人才认定标准。标准具体细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和调整建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发布。
3.明确人才认定流程。青年人才认定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4个程序。个人可以通过“i深圳”申请,由其社会保险缴纳所在辖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符合认定标准的,可以认定为青年人才,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生活服务、创业空间支持。同时,考虑到主要为解决新来深青年人才的阶段性、过渡性居住、生活需求,明确申请人应当在首次在深就业创业之日起1年内申请认定,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按规定提出相应住房保障、生活服务申请。创业空间支持不受上述1年内申请的限制。
4.明确监督管理。明确人才认定异议复核程序和青年人才资格取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