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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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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70300-02-2009-014112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6-11-13

名 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会议制度

文 号:深府购党组〔2003〕3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会议制度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16-11-13 16:01 【字体:

  党组会议是研究、讨论、部署、决定中心重大事项的会议,是中心的最高决策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实行民主集中制,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参加人员:中心党组成员。视会议内容,中心有关领导列席。

  二、内容: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2.研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发展战略、重大措施及政府采购中、长期发展规划;

  3.研究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调整、职能确定,中心领导成员分工,干部推荐、培训、任免、奖惩、录用,人员调整、调动、教育管理;

  4.讨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等重要事项,审定以党组名义拟发的文件;

  5.研究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通报对本中心有关投诉、研究处理措施;

  6.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确定机关党总支的工作任务;

  7.研究决定中心重大财务事项;

  8.其他需要党组讨论的问题。

  三、会议准备。各部门提前准备好需要提交讨论决定的事项并报党组书记审定。涉及中心全局工作的议题,由综合部准备。

  四、会议落实。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综合部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汇报办理情况。

  五、其他。会议由专人记录,视需要编印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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