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山厦社区服务大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项目位于平湖街道新厦大道与惠华路交会处,用地面积4999.97平方米,该项目于2016年9月28日取得深规土建许字LG-2016-005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涉及总平面图修改,主要内容为:
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
2.地上雨棚尺寸减小;
3.屋顶层青少年活动中心轮廓扩大;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技术指标等仍符合相关规划及规范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内容和修改前后总平面图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及建设大厦一楼(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项目现场一并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屋顶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的总平面图
2.修改后的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