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深圳市货运交通组织调整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秀峰收费站主体工程和神龙收费站改造工程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上古木社区,吉华街道甘坑社区。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4550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深圳市货运交通组织调整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秀峰收费站主体工程和神龙收费站改造工程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