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政数函〔2021〕14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我局对全市30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5.8%,大部分单位能够较好地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工作各项要求,对照最新检查指标进行整改优化,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近期,按照国办、省府办统一要求,我局对全市政务新媒体继续开展摸底排查,对拟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报备。工作中发现:一是政务新媒体疏于运维管理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其中内容不及时更新问题较为突出;二是一些单位自行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并未按要求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填报账号信息,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后未按流程进行报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摸底调查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请各区、各部门积极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持续对本区、本部门辖内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的账号信息,并加强对填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做到“应备尽备、应查尽查”。同时,充分运用技术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纳入系统管理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管,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各类平台开设较多政务新媒体账号且无力维护的,应及时对账号进行清理整合,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对注销关停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按流程逐级上报,确保国办能够及时清楚掌握我市政务新媒体注销整合情况。
(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请各区、各部门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工作,涉及负责人员变更的要第一时间更新联络人信息,建立健全与本级网信、公安等单位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确保符合绩效考评要求。请各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对保留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重点排查“严重表述错误、信息超期更新、缺乏互动交流功能”等单项否决问题,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短、平、快的公开优势,提高信息更新频率,保证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优化政务新媒体上提供的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提升各级政府在移动端的办事服务能力。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