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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LA-2020-0027号)内容公开展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07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樟坑径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用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与澜清二路交汇处北侧,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樟坑径股份合作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LA-2020-0027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增加“宗地号:A908-0823”,根据新宗地用地范围将总用地面积“57313.14平方米”调整为“57313.75平方米”。

  (二)将建筑面积中“商业24300平方米”调整为“商业2376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40平方米”。

  (三)增加备注内容“本地块设置一处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

  (四)建筑覆盖率由“≤35%”调整为“一级≤40%,二级≤25%”。

  (五)建筑退线由“各侧按建筑高度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及以下部分≥6米控制,临主次干路一侧不小于12米”调整为“一级≥6米;二级≥9米;当住宅、学校等噪音敏感建筑相邻城市主次干路时,临道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小于12米”。

  (六)将“本地块应符合《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求和审查细则》等海绵城市相关要求”调整为“本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需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设施”。

  (七)本地块涉及轨道规划控制区和规划控制预警区,增加“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的备注内容。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与澜清二路交汇处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6日止。

  四、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335778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406室

  附件:1.项目用地区位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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