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企业诉求,拟对[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02、03-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3361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2.5,备注为规划;03-03地块用地面积为2663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2.0,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将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02地块内18m宽的建议性支路调整为18m宽的城市道路用地,将03-02地块细分为03-02-1、03-02-2两个地块,具体指标如下:
03-02-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0001平方米,容积率为4.2,备注:规划。
03-02-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8919平方米,容积率为2.5,备注:规划。
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6574平方米,容积率为2.0,备注:依政府批件。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西路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东路与金辉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149
附件:1.关于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02、03-0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