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观澜河引水工程管理处申请北线引水工程龙岗段用地规划选址。申请用地位于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旁,现状为林地,根据《中部物流组团规划》,用地规划性质为绿地(林地),属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面积76653.38平方米。现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45号令)第十条,生态控制线内选址方案应先予以公示。对该项建设用地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方式反馈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行政服务大厅。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邮政编码:518172 咨询电话:28915616 严先生
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