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深圳市龙岗河水质改善工程――横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划选址。
申请用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位于坪地街道年丰社区,龙岗河南岸,现状为空地,东侧为现状横岭污水处理厂,南侧为规划坪梓路。
根据《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龙城、龙岗、坪地]》,该地块规划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因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经我局研究已原则同意选址。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予以公示。
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邮政编码:518172)。
咨询电话:28900394 李先生 传真:28900404
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