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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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及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7-05-10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质监分局、各区经贸局(贸工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组织开展好我市2007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及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现将省质监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及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07]2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单位要从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抓紧摸底调查,广泛宣传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本辖区或本行业企业积极申报,特别是要联系、敦促今年到期复评的中国名牌产品企业积极申请复评。

  二、申报要求、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各质监分局要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申报2007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通知》(质检质函[2007]24号,可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下载)转发给我市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并告知申报企业除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相关部门外,同时报送市质监局和省质监局备案。

  (二)申报中国名牌产品

  1.请各单位通知各申报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质检质函[2007]25号,可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下载)精神,并务必于5月22日前向市质监局质量处提交以下材料:

  (1)统计、国税、地税、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3)电子文本材料(3寸光盘)一份,并按《通知》要求贴附在书面申报材料最后一页正面;
  (4)《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企业情况表》(见《通知》附件,用Excel格式)书面及电子文本各一份。

  逾期申报,市质监局一律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2.经省质监局初审合格后,请各质监分局组织辖区有关申报企业于6月4日至13日期间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www.cqs.gov.cn)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不能参加评价,责任自负。

  三、请各单位通知本辖区或本行业申报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期间经常登陆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质监局、深圳市质监局和深圳市贸工局网站,有关申报信息可在网上查阅。

  四、申报企业在填报有关材料时如有疑问,可与市质监局质量处或市贸工局技术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如下:

  市质监局质量处王庆松、崔红兵,地址:市民中心西区C4041室,电话:82001425、82001411,传真:82003085。
市贸工局技术发展处黄韦华,地址:市民中心西区C3063室,电话:82002023,传真:82001340。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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