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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7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7-07-25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07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已于2007年7月11日,经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2007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

  2007年是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提升年。随着《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257号)、《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深府〔2006〕258号)及《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7〕24号)的出台,我市城中村(旧村)改造的政策框架已趋于完善。各区政府、各部门应有序推进,加快推进,强力推进,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2007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以下简称《2007改造年度计划》)是2007年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年度具体安排,是全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2007改造年度计划》编制依据是《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以及市政府近期颁布实施的《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制定的五年改造目标编制《2007改造年度计划》。《2007改造年度计划》坚持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心,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逐步实现城中村居住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促进城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采取全面改造(整体拆建、局部拆建)和综合整治等多种改造模式,重点开展福田中心区南侧、龙岗中心城区等重要功能片区及地铁一号、三号线等轨道交通沿线城中村改造。

  《2007改造年度计划》与《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完全衔接。《2007改造年度计划》遵循量力而行,确保成功,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项目均衡安排,特区内外同步推进,特区外为主的原则。

  二、编制过程和方法

  《2007改造年度计划》是在各区上报改造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综合平衡而形成《2007改造年度计划》送审稿,并经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批准。

  《2007改造年度计划》包括全面改造项目计划、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和规划编制项目计划。

  三、主要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

  《2007改造年度计划》共列入改造项目115项,其中全面改造类项目45项,占总量的39%;综合整治类项目70项,占总量的61%。列入《2007改造年度计划》的115个项目中,特区内21项,占总量的18.3%;特区外94项,占总量的81.7%,城中村改造工作已向特区外全面倾斜。特区外94项改造项目龙岗区为68项,体现了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配合2011年大运会召开。

  针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周期较长,改造专项规划编制过程较长的实际情况,《2007改造年度计划》列入规划编制类项目12项。

  (一)全面改造类项目45项,改造年度用地规模为270.57万平方米。其中特区内8项,占总量的17.7 %;特区外37项,占总量的82.3 %。城中村改造工作已向特区外倾斜。在大力推进已列入2005、2006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正在实施的上合、田贝村等52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同时,2007年要推动皇岗村、湾厦村及深惠路沿线等45项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改造总用地规模为552.76万平方米,年度用地规模270.57万平方米。拆除约410万平方米的各类建筑,重建约800多万平方米的各类建筑。列入实施类计划的45项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年内要求落实改造范围、编制完成改造专项规划并有实质性进展。

  (二)综合整治类70项。其中特区内13项,占总量的18.6%;特区外57项,占总量的81.4%。在进一步完成2005、2006年综合整治计划项目的同时,2007年重点推进西岭下北村、大梅沙村等70项城中村(旧村)的综合整治改造,年内要求编制完成城中村(旧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确定改造扶持资金并开展综合整治改造。2007年市财政对列入各年度改造计划综合整治项目,安排了8亿元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全面扶持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每一个城中村(旧村)只能申请一次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这就要求每一个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项目要深入地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全面达到改造目标。综合整治改造项目一般都需要跨年度实施,各区应制定区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改造投资及工作计划,确保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规划编制项目12项。规划编制项目主要由区政府组织进行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前期工作。规划编制项目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可报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批准,但不可以办理其它行政许可事项。规划编制类项目的改造专项规划在年内批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2007改造年度计划》的实施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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