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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深圳市中小学广播体操标兵(传统)学校暨2007年度深圳市中小学广播体操标兵学校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2-26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教〔2008〕45号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主义观念,促进校风、校纪建设,根据《关于评选2002年深圳市中小学广播体操标兵学校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07年深圳市中小学广播体操标兵学校评选活动的通知》(深教〔2007〕3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2003—200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深圳市广播体操标兵学校的弘雅小学等9所学校“深圳市广播体操标兵(传统)学校”称号;经过对各区和市直属学校推荐的2007年度市广播体操标兵学校进行检查、评比,决定授予深圳外国语学校等67所学校“2007年度深圳市中小学广播体操标兵学校”称号,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被表彰的学校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希望各级各类学校以被表彰的学校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把提高广播体操质量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校纪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抓好。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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