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宝安大道,施工期间将不可避免地对宝安大道的交通和当地居民的出行产生一定影响。对此,我局将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力争于2008年底前完工。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按照有关交通标识标牌慢行通过,过往行人注意交通安全或绕行天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为了做好宝安大道北段K3+320人行天桥的建设工作,需对该工程范围内及周边市政道路建(构)筑物或地下管线进行保护或迁移,请各有关单位自本通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该工程施工范围内以及周边市政道路的建(构)筑物(包括箱涵、路牌、告示等)或地下管线管道(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通信等)资料报送到我局(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27781013-610、13724368680),以便办理迁改或协商保护等事宜。逾期未按要求报送上述资料并因此可能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有(所有权)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宝安区建筑工务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
(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