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杨梅岗、格水村改造专项规划(草案)公开展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04-28 11: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龙岗区龙岗街道杨梅岗、格水村改造专项规划(草案)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第20次技术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试行<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告》(深规土【2010】70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项目位于规划龙新大道(现状碧新路)以东,现状新生路以南,规划仙田路(现状杨田路)以西,规划内环北路以北。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共430331.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49349.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1159480平方米,其中住宅9154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722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900平方米),商业11613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40平方米),办公5242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10平方米),商务公寓20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40平方米),酒店3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553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公示现场

  地址1:龙岗区杨梅岗、格水村斗方街22号

  地址2:龙岗区杨梅岗、格水村福临北路40号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2年4 月28 日至2012年5 月27 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 5月27 日(如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城市更新科   刘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9室

  电话:0755-28918266   传真:0755-2891826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204/t20120427_74155.htm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