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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气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2-09-10 10:4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气象局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二、选调名额:1名,科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要求:法学类;

  (五)具有1年以上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

  (六)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委市政府内网“公务员之窗”、“政府在线”以及市气象局公众网同时发布公告,并向各市直机关、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发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不接受现场报名。通过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级文件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寄来的材料不再退回。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1号市气象局办公室605室。邮政编码:518040。联系电话:82511503,黄小姐。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9月25日,以报名材料收达之日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气象局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

  (三)组织笔试。题型为论述题,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和理论功底等。

  (四)组织面谈。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个人修养等。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征求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后,组织考察工作。

  (六)办理手续。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气象局(台)负责解释。

深圳市气象局(台)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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