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来文申请平湖再生资源分拣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平湖再生资源分拣场属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位于平湖街道,现状为建设用地和林地,用地面积1.8万平方米,均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附图)。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从2013年7月27日起到2013年8月27日止。在公示期间内如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
本公示将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
1.项目现场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附件:1.规划图
2.影像图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8920866 传真:2890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