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经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定并公布,评估结果为A等次的单位有:福田区、南山区、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气象局、市外办。根据《深圳市绩效管理办法》(深府办〔2014〕18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市政府拟对上述8个公务员集体予以嘉奖。现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要求将上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4年7月4日至7月14日)。
公示期间,对拟嘉奖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8室,电话:0755-12333、82107825,传真:0755-82001717,邮编:518026)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