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4年第4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并核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龙华新区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4】426号)。现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更新单元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该更新单元位于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人民路东侧、东环一路西侧、工业路及梅龙路北侧,本次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内容如下:
1.已批更新单元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市供电局的要求,原规划01-07地块110KV变电站由地下附设修改为独立占地建设。
2.变电站位置由项目建设四期调整至建设五期用地范围内独立占地实施,该110KV变电站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地块编号01-18,地块面积2221.0平方米,建设及移交时间不迟于本项目四期实施监管协议约定时间,01-09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由34225.0平方米相应减少到32004.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保持不变。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2.龙华办事处
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3.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龙华新区人民路、工业路、梅龙路交汇处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lh.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7天,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电话:0755-23335753 吴工 传真:0755-23335753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