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已于2008年生效。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问题,需对[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审批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位于坪山新区沙壆社区,规划龙腾路以东,玉田路以北,用地面积为6581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容积率为2.4。现将法定图则06-12地块细分为06-12-01、06-12-02两个地块。其中,06-12-01地块用地面积为67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4调高至3.45,总建筑面积为(住宅)23501平方米;06-12-02地块用地面积为5901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4调整为2.28。
(备注说明:06-12地块的总建筑量不变。)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3号(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一楼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建设路60号(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深圳市坪山新区龙新路和东纵路交叉口东北(深圳市坪山新区沙壆社区居民委员会)。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自2016年7月23日至2016年8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联系。公示意见请注明“[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众意见”字样,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149
邮 编:5181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