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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25区及新安25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09-15 09:3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25区及新安25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规划项目被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现已经过2016年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议南山区华联B区更新单元用地审批等议题的业务会并获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25区,前进一路与创业二路交汇处西北侧。本次规划拆除用地面积152030.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6344.1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785000平方米(含地上、地下)。其中:住宅2560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5343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434760平方米(含地下商业31100平方米),商务公寓771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7140平方米(含12班幼儿园一所,独立占地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公交综合车站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设置一处地下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与创业二路交汇处

  3. 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

  4. 新安街道宝民社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4区三坊八巷10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9月15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0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5-27812494

  传真:0755-27812582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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