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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兴海上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04-13 10: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景兴海上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36668557  传真:0755-36668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景兴海上广场

建设单位

深圳市前海景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前海合作区一单元01街坊

环评机构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一单元01街坊,项目总用地面积15777.9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938.7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300.45平方米,绿化面积2538.7平方米。所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塔楼和公寓塔楼各一座及裙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52330.31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容积率面积93740平方米(办公39800平方米,公寓30000平方米,商业22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公益配套面积1650平方米(社康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站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3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地上核增面积6737.34平方米(骑楼869.56平方米,架空花园2619.77平方米,公共活动平台137.25平方米,避难空间3929.73平方米);地下面积51034平方米(商业面积55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及资源回收站25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室4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45244平方米)。项目配建一条城市支路枢纽十一街,全长77.5米,东起金岸北街,西至临海大道,设计车速20km/h,双向两车道,红线宽度12米,并包括给排水(给水、雨水、污水)、电气(仅含照明)、燃气、绿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生态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南山污水处理厂。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安装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2、运营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社康中心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送往南山污水厂处理。备用发电机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商业餐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分别由专用烟道收集后塔楼楼顶排放。各项设备安装隔音消声措施,并落实双层中空玻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垃圾收集站安装独立排风机除臭设施,餐厨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分别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单独收运处理。

3、配建城市支路采用降噪路面,加强道路养护,道路两侧乔木、灌木、草皮搭配密植,以减少城市道路带来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不良环境影响。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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