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18〕70号
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水务局、城管局、法制办、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市供电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深圳蓝天保卫战,做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现市政府提出的2018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26微克/立方米的目标。根据市领导指示,结合《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