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深圳文旅IP的核心辨识度与市场竞争力,拓展文旅IP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运营经验的服务商,开展文旅IP吉祥物衍生开发及商业运营项目合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旅IP吉祥物衍生开发及商业运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合作要求
(一)项目标的
深圳文旅IP吉祥物的衍生开发及市场化运营权(独占授权)。
(二)授权期限与地域
1.授权期限:5+3年两阶段合作模式。首期5年;届满经考核合格续期3年,合计最长8年。
2.授权地域:线下实体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三)运营方工作内容
衍生产品创意设计与开发、生产组织与品质管理、市场营销推广与销售(线上线下)、品牌建设与推广、知识产权运营(含对外授权许可)。
(四)投入与收益机制
1.遴选人不投入财政资金、不收取IP运营服务费;运营方自负盈亏,承担开发、生产、推广及运营全部投入。前期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2.前3个年度为封闭运营期,收益全额复投,后续收益以项目年度净利润为基数阶梯分配。
(五)考核指标
封闭运营期36个月内:年度收入≥100万元为合格。
常规运营期起:年度利润≥50万元为合格、≥100万元为优秀、≥150万元享有优先续约权;年度收入≥300万元为合格、≥500万元为优秀。
(六)甲方保留权利
甲方对涉及意识形态、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品牌声誉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享有监督权、审核权、考核权、审计权;原始形象知识产权完整所有权归甲方,衍生知识产权按合同约定共有。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合格制,申报单位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参与遴选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遴选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申请本项目的遴选,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申请本项目的遴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申报单位在《响应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说明》,说明拟投入的场地、团队、技术手段及资源。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申报单位在《响应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参加本次遴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由申报单位在《响应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证截图加盖公章);
(七)接受本项目合同主要条款,并书面承诺不将本项目整体独占运营权转让给第三方。由申报单位在《响应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申报单位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或渠道拓展能力,能够结合文旅消费场景开展产品推广及商业运营。由申报单位在《响应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评审办法与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式
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综合评分(百分制)两阶段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进入综合评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第一名为拟中选单位。
本次遴选不设现场答辩环节。评审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与方案的可行性为依据,评审小组不再组织报名人现场陈述与答辩。评审过程中如对响应文件有疑义,以书面澄清方式处理。
(二)评审维度及分值
1.运营总体方案35%。申报单位应围绕文旅IP吉祥物衍生开发及商业运营,结合IP形象特点、市场需求与文旅消费场景,提出系统性实施方案。包括:IP价值定位与整体运营策略;内容运营与品牌长期培育路径;年度运营目标与实施计划;与深圳城市文旅品牌形象的结合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共利益导向的契合度;方案整体逻辑性与可执行性。
2.IP衍生产品开发设计25%。申报单位应围绕现有文旅IP吉祥物形象,开展集藏物及衍生产品的创意策划、产品设计、打样研发与成果转化,提出产品品类、设计理念、开发计划及实施路径。包括:产品品类规划与开发计划;设计开发流程与衍生知识产权管理;生产组织方式与质量控制体系;对外授权规则、被授权方管理机制、授权风险控制措施。
3.商业渠道拓展及运营18%。申报单位应结合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与文旅消费场景,制定销售与商业运营方案。包括:线上线下渠道架构与落地计划;销售策略与定价机制;整合传播与推广计划;文旅场景应用计划。
4.合作机制及收益分配方案15%。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投入、运营管理、市场拓展与风险承担等因素,提出合作模式及收益分配建议,明确合作机制、经营收入核算方式、收益分配方案与财务结算机制。
5.履约保障与风险管理7%。申报单位应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团队配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与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产品开发、生产供应、渠道拓展及运营管理有序开展。包括:拟投入团队的构成与专业配置;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与舆情应急机制;退出与交接安排(终止后的资料移交、库存处理、共有知识产权留存方案)。
五、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公开发布项目遴选公告,明确项目事项。
(二)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资格审查。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相关条件符合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由市文化旅游局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企业名单。
(五)结果确定。通过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中选单位。拟中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被取消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通知期限内签署合同,或存在响应文件弄虚作假、串通等情形的,遴选人可按综合得分排序依次确定备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另行公示。
六、材料报送
参与遴选的合作运营方,请根据申报单位资格要求、评分标准提供申请材料(包括公司简介、团队构成、IP运营案例、投入安排、收益方案、运营总体方案等)、相关资质证明及实施方案等资料的盖章扫描件,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于10月29日前以密封报送的形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57室,逾期不受理。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0107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57室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0月22日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01071)